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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从不敢忘记(1 / 2)


正事说完,娘俩也暂时放松下来,沈悦又像没了骨头,趴在娘亲身上,有一搭没一搭的和娘亲说着话。

又说自己要吃鲜奶油炖鸡,再来个嫩豆腐奶酪包。

沈夫人夸奖自己的女儿一点不挑嘴,又一叠连声的吩咐下去,让人去做。

沈尚书一下衙,就急着往家里赶,今天是女儿三朝回门的日子,他要赶紧赶回去陪女儿。

沈尚书是一个孤儿。在大晋朝,遇到灾荒年,孤儿特别多。

但是他是幸运的,被京城的保育堂收留,还在这里识了字。

他特别喜欢念书,特别是识字以后,一发不可收拾,他深知,读书是改变自己命运的唯一的途径了。

他会不计一切代价的,寻找机会,偷偷的站在学堂外面听,一听就是一天。

后来被先生发现,让他在院子里做杂工,后来又允他进屋听课。

好心的先生,看他实在孺子可教,又介绍去他给富人家的孩子陪读,从那开始,他才得以安心坐在学堂,和别人一起听课。

现在想想,一路走来,一路遇贵人,他的气运,确实很好。

就这样断断续续的读书,一直到20岁,沈尚书才第一次参加县试,却一试即中。

之后,越发的不可收拾,府试、院试、乡试、会试,

牛刀小试,果真锋利无比。

最终,他进了殿试。

他知道和其他人比,没有历练游历的机会,是自己的一大短板。他的文章难免纸上谈兵,有些不切实际。

但是他出身最底层,对有些问题,天生自然有自己独特的见解,文笔犀利精到,更勿论他的文采斐扬修灵,丰华满腹。

对于科举一事,他其实没用什么自己独到的办法,就是一个字,背。从开始读书开始,所有的书,只要他能接触到的,都是翻来覆去的背,从天明背到天黑,从早上背到半夜,早晚到滚瓜乱熟、举一反三的程度。

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所以写文章,对他来说,就像家常便饭那么信手拈来,那么让人兴奋、那么充满了激情和乐趣。

在最后一次考试,也就是殿试中,他收获了自己人生中所有参试的最好的成绩,状元。

当然,实际上,他并没有沾沾自喜,他不认为自己有多厉害。

他,太了解自己了。

自己和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第四名传胪、第五名、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都没有任何差别,哪怕微小的略胜一筹的差别,也是没有的。

自己能中状元,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运气,气运加身。

后来一路高升,做到自己现在这个位置,他更是明明白白的知道,当年自己被定了状元,原因只有一个,就是自己背后没人,没有任何背景。

而,各方拉锯,相互博弈的最终结果,就是把自己推了出来,坐了这个位置,反倒勉强达到平衡、成了多方势力都能相对接受的结果。

所以,沈尚书明白,当年自己的磅礴气运,也入了不少人的眼睛,其中就包括大名鼎鼎的镇国公府。

而他的爱妻,白浅,就是镇国公府唯一的嫡女。

直到现在,沈尚书也想起来就感恩不已,自己,这个无家无业、一穷二白的傻小子,到底何德何能,能被老国公他老人家相中,并把自己的掌上明珠嫁给自己,还不遗余力、倾尽资源的一路扶持,直到把自己推到现在这个位置。

自己的青云直上,如果算十分,那么镇国公府的力量占了至少八分,或者九分,而单单自己个人的能力,连一分都不到,剩下的,还有气运和自己的运气加持。

可以说,没有老国公爷和浅儿,也就没有现在的自己。

当年自己的同年那么多,到自己这个位置的,寥寥无几。

而像自己这种情况,想到现在这个位置,坐拥现在的一切,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天方夜谭。

自己的本事,自己最清楚,又算哪根葱哪根蒜呢。

如果不是老国公爷的鼎力相助,现在的自己,就和大多同年一样,住在乱糟糟、人声嘈杂的大杂院里,补个六七品的缺,每天按部就班的上值、下值。

买房子,连想都不敢想。

买不起房子,也请不起仆人,最大可能的,就是从老家找个媳妇,然后,过着精打细算的日子。

像他这种情况,穷尽一辈子,也无法在京城买上房子。

更别说自己现在住着的,这套占地面积几千亩的尚书府,这是浅儿的陪嫁,府里的一切,所有的家具、日用品、装饰、人工湖、花园,都是浅儿的陪嫁,或者镇国公府请人装修、安置的,下人也全是浅儿带过来的,而自己这边的人的卖身契,浅儿却二话不说,全部给了自己……

就连他最倚重的身边的人,成图、成炀、成吉等人,也都是镇国公府的家生子,跟着他的所有人,包括谋士、长随、小厮、车夫……都是夫人一一为他安排,或培养或多方打听寻到的。

自己一步登天,所有吃的、喝的、穿的,浅儿都给自己打理的妥妥当当,无一丝一毫的不舒服。

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沈尚书无时无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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