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
亲爱的,对于你的处事风格,我一向报以欣赏且尊敬的态度,无论是对我而言有些过甚的耐心还是面对顽固之人试图用言语说服的决心。
不要误会我,这确确实实是一种称赞,只不过于我而言为了最大限度的效率与时间使用正确的手段才是需要考虑的,当然,我非常清楚“家人”对你而言的意义,你是我的爱人,我自然会支持你的一切,就像之前提到的——如果需要我来帮忙说服他的话。
说实话,事实上如果因为不是你的弟弟,亲爱的阿尔,我现在就已经待在你的房间里啦。
或许我可以偷偷溜过来,就像之前一样?
没错,如果单从魔法实验的角度来看,对“虚无”的探讨一向极有意思,毕竟于我们而言,[消失]与[显形]的魔法便会触及到这个问题的本质,例如消失咒的存在——或者更具体一些——被施展消失魔法的物品是否会出现在“虚无”的领域?
实际上在德姆斯特朗的时候,我便曾施展了几个小魔咒进行研究,可惜在得到进一步结论之前便被阻止,或许你愿意跟我一起继续做些小实验?
不过如果单从我们探讨的话题——从哲学与逻辑出发——来论证,结论自然很容易能够得到:
如果根据这种论证的原则:一个真实肯定命题的主语必须指向真实存在的东西。
那么为了使肯定命题成立,主语必须指向现实中存在的东西,而否定命题则可以通过所指主语的不存在来使其成立。
所以,如果有人回答:我觉得虚无是不存在的。那么他自己的否定实际上便要求他暗示“虚无”是某种东西。
当然,一次论证自然不会满足我亲爱的阿尔,我同样可以选择立足于我们曾讨论的概念。
例如关于有限名词和意义音的概念:有限名词是未被否定的名词,每个明确定义的名词都有意义。
很简单,“虚无”是一个明确定义的名词 => “虚无” 有所指 ==> 虚无有所指。
即“虚无”是一个有意义的语音,而每个意义关系都将语音引用到它所指的东西,即是说,每个意义都是对[存在]的一种指示,所以结论便是[虚无]是[存在]的一种东西。
当然,无论是否准确,严格从不同论证根源出发,我们便能够得到这样的结论。
至于“黑暗”是否存在,麻瓜的哲学原本便试图将现实跟“神学”相结合,而在麻瓜的视角中,又存在一种严格的语言和世界之间关系的对应主义。
所以不如引用麻瓜所谓的“神学”作为证明更为直截了当,例如《创世纪》中:上帝将光与黑暗分开,并称前者为‘白昼’,后者为‘黑夜’。
即便难免会被你称为“口舌之辩”,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单从哲学与论证的角度而言,确实会出现这样的“错觉”。
不过既然提到“存在”的话题,对于用感官来认知事物的人类而言,依旧存在另一个无法绕过去的问题——真实与形象的对立。
实际上,就像上封信中所提到了图像与象征,而作为认知事物的中介品,麻瓜的观点总是容易走向极端,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背后依旧是他们对于所崇拜的神的追求。
或者说,总是渴望一些永远无法触及的事物吗?
最著名的争论或许集中在基督的身体和血液是否真正(在真理中)存在于圣餐中,还是仅仅象征性地(在形象中)存在——麻瓜在他们所谓的圣餐与圣礼中,会把“面包”当做基督的身体,将“葡萄酒”当做其血液。
因此,仪式中的言辞似乎不仅仅意味着事物,这些事物本身也不仅仅代表自己,而是指向其他事物,换句话说,它们是其他东西的象征。
于这一点,真实和形象又如何共存?
毕竟某种角度上而言,[形象]是一种通过某种遮蔽来显示其意图的黑暗。而[真理]是事物在其显现中的指示,不被任何形象或阴影遮蔽,而是通过纯粹自然的意义被理解。
我亲爱的阿尔——用你的话来说——想必这个问题并不会难倒你。
亲吻你的唇。
你的
盖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