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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章 傻瓜(3 / 3)


好笑地揉了揉他的脸。

“那肯定要留,不能让老婆和孩子饿着。”萧城腾地半坐起来,将林爱云牢牢桎梏在怀里。

两人又说了好一会儿话,才各自相拥着睡去。

(注:此书为架空,与现实不符的地方全为作者私设,请勿细究。)

自打把话说开,又得到老婆大人的全力支持后,萧城做一些事情的时候也不刻意避开林爱云了,一个坐在书房南边整理产业,一个坐在书房北边刺绣,互不打扰,岁月静好。

很快时间来到婚礼当天,一大清早就开始忙碌起来,虽然之前在南沟村经历过一次,但是和京市在某些习俗方面还是不同的,做不到得心应手。

好在有舅妈和姑姑这些过来人帮忙,不然还真的忙不过来。

婚礼在京市有名的酒楼举办,宾客大多都是城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一眼望过去,甚至还能在主桌附近看见几l个经常出现在报纸上的人物。

换上新衣,做了发型的张文华和林建志站在门口招待来宾,一开始还有些拘谨,但是时间长了就习惯了,无非是笑着说一句“欢迎,欢迎。”,然后再请人进去罢了。

而且旁边还有马老太太和马老爷帮忙,他们更是不需要过多应酬。

两位老人人逢喜事精神爽,站了一个早上都不带喊累的,要不是要去里面招待贵客,他们估计还能站许久。

不比在南沟村的一切从简,这次接亲排场可谓是气派十足,十几l辆小轿车组成的车队从酒店出发,沿街一直开到萧家门口。

以萧娟和王有芳为首的伴娘团,丝毫不给萧城面子,各种刁难人的题目层出不穷,但伴郎团也不是吃素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多久就冲破防线,去新房把新娘子给接到了。

穿着新式婚纱的林爱云端坐在床上,面若桃花,眼波流转,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拂,平添几l分动人的风情,乌发红唇搭配纯白婚纱,美的旁人移不开眼。

但是新娘子是新郎的,谁也不敢多看。

一片喧闹当中,两对新人缓缓将手放到彼此的掌心中,这一牵手就是一辈子。

萧家离酒店有些距离,车上林爱云有些紧张,但好在旁边就坐着萧城,一直跟她说话聊天,缓解气氛。

接下来无非就是各种走流程,新鲜的西式婚礼也让不少人长了见识。

最后两位新人一起跟长辈敬酒,一桌接着一桌,说是敬酒其实更多的是打开交际面,认识认识人,对以后的发展都大有帮忙。

要说这场婚礼最为震撼的还是在于,在致辞的时候萧城和林爱云宣布将自己的所有资产全部捐给解放和重建事业,这无疑是一枚重磅炸弹,炸的很多人都慌了神,场下窃窃私语声不绝于耳。

萧家一向是京市圈子里领头的人物,这事很难不让人猜测是不是天要变了。

“虎父无犬子啊,萧先生父亲之前就是拿刀砍鬼子的英雄,现在萧先生拿自己的家业助力国家发展,也是为国为民的英雄。”

“是啊是啊,普通人哪能做到这个份上,敬佩敬佩。”

消息本就灵通又聪明的人在其中觉察到一些苗头,心思转了转,连忙开口恭维夸赞,但也有不少人骂萧家人是傻子,拿钱白白做慈善。

这些话萧城和林爱云都没有放在心上,该干什么就干什么,直到婚礼结束才有空闲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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