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黝黑,只有额间一块白毛。它生性懒惰,平素只窝在草丛里打盹晒太阳,根本懒得理睬陌生人,唯独陆锦堂抱它,它倒也会睁开眼睛看一眼,并不咬人。 因为它睁眼看陆锦堂的样子总令他想起叶春雪,所以非常得宠。 曾开大周前,陆锦堂曾在西郊庄园里呆了一天,想将玄羽带走。这只通体漆黑的小家伙,似乎格外喜欢他,每日睡醒,总会用柔软的舌头舔舐他的指尖,可惜离开的那天,玄羽却怎么也找不着了。 人不能带走,猫也带不走,这三年来,若说有什么遗憾,这件事可算一桩。 陆锦堂的思绪渐渐飘远,许久之后,才轻咳一声,淡淡问道:“公主知道是我的猫吗?” 身后之人恭敬答道:“从前不知,如今应该知晓了,听说公主甚是喜欢玄羽,属下已经命人把那猫原是主公所养的消息,悄悄送到了公主所在的宫里,想来应该已经知晓。” “嗯,我知道了,”陆锦堂淡淡应道,语调毫无波澜。 表面没什么反应,但身后之人跟了他多年,还是听出来主公这会儿甚是高兴。 是啊,那只猫怎么那么会跑呢,一路就跑到公主身边去了,这三年有它陪着,想来公主也不至于太寂寞。 陆锦堂放下手中的杯盏,转身朝窗户外面望去。窗外,华灯初上,万家灯火点缀在寂静的夜空中。 夜色浓郁,笼罩着大周的整座京城。 如今,他又和她同在一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