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儿子的肯定答复,张淑芬这才放下心来,满脸笑容的说道:“好,那妈先出摊去了!” “你要是没事就在家好好休息会儿。” “别天天的起那么早,太辛苦了!” 感受到母亲的关怀,程旭心头一暖,面带微笑的回答:“妈,我不辛苦,你别太辛苦才是。” 和张淑芬道别后,程旭坐下脑里还是全都是刚才的那个过于真实的梦。 他甚至能清清楚楚的看见周一鸣车前摆件里黄曼柔和孩子的照片。 突然程旭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促使着他想去黄曼柔店里看一眼。 说不上是不安感,但是总感觉会有事情要发生。 想到这里,程旭起身拿起了自己那个廉价杂牌的黑颜色双肩包; 可是一掂量之下,发现双肩包里却出奇的沉重。 程旭这才想了起来,叶琳琳的书还在自己这里。 拿出手机,找到昨晚刚添加好友的叶琳琳,发了条信息过去道:“小妹妹,上学了吗?” 叶琳琳其实也是六点起的床,这会儿刚刚洗漱完毕,看着自己床头的樱花泰迪正出神。 突然手机提示音响起,一看到消息提示的是“大哥哥”。 心情瞬间便的明朗了起来,连忙拿起手机回了句:“还没有,大哥哥有什么事吗?” 程旭没想到叶琳琳回复的这么快,赶紧打字道:“你的书落在我这儿了。” 叶琳琳昨晚经历了那一遭事情,还以为自己把书忘在了学校没带回来。 现在这样一回想,果然是被大哥哥背进自己的书包里了。 甜蜜的笑着回答:“我还以为落在学校了!” “那大哥哥现在有空吗?我下来拿!” 程旭直接发信息过去道:“我正在你家楼下了。” 叶琳琳连忙朝窗外瞟了一眼,果然看到了穿着一身黑衣的程旭站在楼下。 单肩背着那个廉价杂牌的黑颜色双肩包,一只胳膊夹着叶琳琳的那叠书。 叶琳琳披上校服外套就跑下了楼,呼吸稍微有些急促的站在了程旭面前。 而程旭也是第一次看到没有扎高马尾的叶琳琳。 黑亮的齐腰长发带着一丝天然的卷度。 藏在海藻般的黑发里的小脸白得好像瓷娃娃一样。 两颊不知道是因为跑得太快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微微泛着红晕。 程旭笑着把书递给了她道:“现在高三都这么早上学的吗?” 叶琳琳双手接过了书本,连忙摇摇头回答:“不不,一般还是七点半开始早读。” “我习惯早起背几个单词,这样可以脑内循环一天,效果特别好。” 程旭微笑揉了揉叶琳琳的发顶:“真是个好学生,那我不影响你了,再见。” 说着便单肩背着自己的廉价杂牌黑颜色书包,双手揣进口袋里转身朝巷子口走去。 叶琳琳看着程旭潇洒离开的背影,抱着自己的那叠书有些楞在原地。 不过聪明的她很快明白了自己心里这种不明白的情绪是什么。 快高考了,她一定不可以在这时候出岔子,想到这里她突然冷静了下来。 使劲甩了甩脑袋,拍了拍自己又热又红的脸颊,似是给自己鼓励一般,抱着书逃也似的回了家。 而程旭走出巷子口,发动了自己的那辆墨绿色宾利,缓缓的驶离了商业街。 黄曼柔的那家店开的离商业街大概五六个街区的模样。 程旭驱车过去也只需要大概十分钟的样子。 按理来说现在六点半都没到,确实有些早。 不过好在黄曼柔开的是早点铺,所以现在过去也并不算突兀。 周一鸣的妻子黄曼柔,是他的大学同学; 他俩属于是典型的初恋便开花结果。 全公司的人都很羡慕周一鸣有这么个既漂亮又温柔贤惠的妻子。 过去周一鸣因为公司刚刚开始运转的原因,应酬特别多。 最让程旭羡慕的一点就是不管他喝成什么样,多晚回家。 黄曼柔一定会给他在电炖盅里煲着一盅自己特意调制的醒酒茶。 而程旭那时虽然也有女朋友,不过李宛如好像特别讨厌照顾喝酒后的程旭。 到了恋爱的后期,李宛如甚至明明白白的指着程旭表示:“你以后应酬完了喝了酒,就不要来找我了。” 现在回想起来,黄曼柔是爱着任何时候的周一鸣。 而李宛如好像只喜欢买单付钱时候的程旭。 五年前很流行一个词叫“傻多速”,就是人傻,钱多,速来。 说的大概就是在李宛如眼中的程旭了吧? 但是李宛如不知道的是,程旭这样对她好,是因为张淑珍觉得这个女孩不错。 而程旭也没有太多的时间浪费在重新找一个女朋友身上。 所以,当初程旭是真的想和李宛如一直走下去的。 其实,早在相恋初期,周一鸣和黄曼如就不止一次的隐晦提醒过程旭,李宛如不适合他。 是程旭明知不行,还要坚持,最后才走到了现在的这个结果。 回想起来也是咎由自取啊! 脑海里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程旭已经开到了黄曼柔的粥铺前面。 但是奇怪的是,今天的粥铺却是大门紧闭。 这并不正常,黄曼柔这个人心地善良。 从五年前就每天早晨五点开始给环卫工人提供低价早餐。 只要是环卫工人来她店里,只消花上五块钱,就能吃上一顿热乎乎的早点。 而这件事情她似乎也一直坚持在做。 只是现在都已经快六点半了,不少学生和早起的上班族路过她家店门口都好奇的看了看。 程旭在马路对面停好了车,也走到了她店门口。 只见门上贴了一张纸条:“致各位顾客。” “各位顾客:曼柔粥铺自成立以来已经走过了七年风风雨雨。” “在这里必须要感谢各位新老顾客对小铺的抬爱和支持。” “只是最近小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