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回母亲,回到她与家人的身边让安若一晚上兴奋得睡不着,陪着白夫人聊到很晚。
白君珩担心她赶了那么久的路身体吃不消,硬是打断了好几次才把两人分开哄去睡觉。
安若住的地方是白君珩特意在前段时间,让人整理出来的大别院——
虽比不上申城的庄园,但装潢得很气派,而且是少女心爆棚的公主风。
安若疑惑白君珩这是把她当女儿养了吗?
就像他说的,他比白景川要年长许多,他十五岁的时候白纤纤才出生。
小时候就是他代替白夫人哄着他们俩,既做哥哥又做老父亲。
安若自从回到漠北,每天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她每天不是陪着白夫人就是被一大家子围着,秦月窈经常带她去街上转转,一边给她介绍当地特色。
白君珩和秦月窈有两个儿子,因为他结婚早,大儿子的今年已经十九岁,小儿子十五岁,长得很帅气。
这里的人面对黄沙,大漠里白天气温高,晚上温度又直线下降。所以他们的肤色要比中原人暗一些,特别是男性,每个都是黑皮壮汉。
这样一来,沈骁行在他们这里就成了细皮嫩肉的存在。
安若跟白夫人讲了很多她在中原的事,当然也包括自己嫁人生子。
这几天的相处
,白夫人神智奇迹般清醒,特别是有安若陪着,她犯病的几率很小。
听到她讲自己生了个女儿,心里高兴坏了,只可惜因为路途遥远不方便带孩子。
安若给她介绍了沈骁行,白夫人仔细打量这个瘦高的白脸男人,轻笑着点头:“长得是好看,不过……就是太瘦了,比着你阿父还差点。”
“……”
沈骁行个头很高,身材在中原普通人里面算是男神级别,他经常健身,浑身都是腱子肉。
可到了漠北真是见识到了山外有山,人外有人。
这里的男性一个比一个壮,光是站在那,就足以让人有压迫感。
安若见过白棣的画像,长得很帅气很精神,眉宇间尽是来自王者的压迫感,身材很魁梧,浑身透着霸气。
“妈妈,爸爸自然是骁行比不了的,但他对我也很好,疼我爱我,不管我做什么他都很支持。”安若挽着她的手经常对她讲述自己与沈骁行的故事。
听到她小时候生活艰难,还要寄人篱下,白夫人好几次愧疚的掩面痛哭。
安若没把当初替嫁的事告诉他们,她因为……她感觉白君珩好像不是很喜欢沈骁行,怕说多了只会加剧他的讨厌。
“姑姑!”
安若正与白夫人还有秦月窈聊天,忽然听到一声兴高采
烈的少年声音。
她抬起头看到白君珩的二儿子白乐羽,一身白色镶金边的长袍高兴地跑过来。
他今年十五岁,正处于少年最炙热的时期,对安若很亲切,是个很可爱又热情的少年郎。
“姑姑!”白乐羽气喘吁吁地跑过来。
秦月窈皱起眉,语气带有训斥:“真是越来越没规矩,在学堂学的礼教都忘了?”
白乐羽连忙低下头,乖乖的对她们逐一行礼:“阿奶,阿母,姑姑……”
“好了,别总对他这么严厉,我看我们家小哈森比着他阿父小时候乖多了。”白夫人笑着招招手:“哈森,坐阿奶这儿来。”
白乐羽看一眼秦月窈,安若笑着拽了拽她袖子:“嫂子,我觉得妈妈说的也没错,哈森他比着我们中原同龄孩子听话多了,你也别总这么对他严厉。”
秦月窈叹息一声:“他最让人操心。”
“我看他挺乖的,我很喜欢呢。”安若想起这几天白乐羽经常跑去找她,下课后会给她带好多当地小吃。
她对这个侄子很是喜欢。
前两天她还看到沈骁行与他玩游戏……
“我也喜欢姑姑。”白乐羽笑得开心,说起这话来显得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脑。
“哈森找我有事吗?”安若笑着看他。
“后天是我们这里一
年一度的贡火节,我是特意来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姑姑的。”
秦月窈轻笑,“不用你特意来,你姑姑也会知道。”
“哦……”白乐羽像个霜打的茄子似的有些失望。
安若摸了摸他的头,“贡火节是什么?”
“是我们这最热闹的节日。”秦月窈轻笑着道,“算是我们祭祀的法会。”
“还有,贡火节那天很多人会跑到街上围着火把跳舞,有猜灯谜赢奖,也有各种杂耍魔术……总之特别热闹。姑姑你可一定要去!”
安若来到这也算释放了天性,闻言点点头,“这么好玩,那我要去看看。”
白夫人笑呵呵的道:“还都是一群没长大的孩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