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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孙秀奇袭(4k)(1 / 3)


孙秀确实是打算奇袭夏阳,但这是不得已的。

原本他对待刘羡,是以一个非常无所谓的态度来对待的。毕竟他和刘羡并没有什么冤仇,无非就是得到了鲁公贾谧的指使罢了。贾谧既没有给他什么特别明确的期限,也没有特别具体的命令,就是笼统地说:“好好整整他。”

这原本是一个很简单的事情,何况刘羡被发配去的还是一个著名的边地穷县。按道理来讲,孙秀应该有一百种方法整整他。

结果却很尴尬,孙秀不过是比刘羡晚来关中半年,就愕然发现,刘羡已经把夏阳经营得铁桶一块,水泼不进了。

这是孙秀第一次对刘羡改观,他对刘羡有所重视,并意识到,鲁公提的这个要求,还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完成的。

故而孙秀派辛冉前去试探刘羡,还是颇费了一番功夫的。他用了最不要脸,也是最为简单粗暴的办法,那就是纯粹地以势压人,用一种指鹿为马的方式,给刘羡定罪。

结果令孙秀大出意料,不仅辛冉灰溜溜地跑回来,告知孙秀说,这个方法行不通,而且拿来压人的度量衡,反被对方当做违法的证据了。

这便是孙秀第二次对刘羡改观,这个人在官场上太无懈可击了。他不仅能够做事,更要命的是,他还熟知官场冠冕堂皇的本质,知道怎么给自己辩护。想要用纯粹的官场手段来对付他,完全是不可能的。

再想到有人抓住了自己的政治把柄,孙秀可谓是如坐针毡,所以他决定亲自出马。

作为有政治智慧的人,孙秀在见刘羡前,做了三个准备,一是拉拢,二是威胁,三是杀人。

但在一见到刘羡后,他就知道,拉拢和威胁毫无作用,这是一个心如铁石的人,几乎不可能动摇原则。好在孙秀临机应变,硬是开出了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把刘羡套入了自己借刀杀人的陷阱里。

所以在回到长安后,孙秀侥幸之余,又得意洋洋,他心想:“哈哈,天官保佑,到底还是某最精明!”然后就在路上做出布置,打算等着给刘羡收尸。

结果再一次令孙秀失望了,刘羡又一次化险为夷,不仅如此,还逼迫他不得不为其请功。

这使得孙秀第三次对刘羡改观,他必须要承认:这是一个能力全面强于自己的人。

孙秀虽然喜欢将自己打扮成一个小丑,但在他看来,这是自己拥有超世智慧的一种表现。

在别人还在为了一时的尊严和体面犹豫踟蹰的时候,孙秀已经看穿了尊严的本质,那不过是名利与成功前的虚妄罢了。

世人为其所迷惑,导致行为颠三倒四,无所适从。而聪明的孙秀,则已经放下这种执着,直接获得了成功,反过来利用这种虚妄来玩弄世人,这岂非是真正的大智慧者才能明悟的真理吗?

哪怕世人一时不明白谁高谁下,等到孙秀获得了最大的成功后,再把那些看不起自己的统统杀光。这时候的谁是谁非,谁愚蠢谁智慧,不就成了一目了然的事情了吗?

可眼下出现的这个刘羡,却将孙秀的逻辑打了个粉碎。他发现自己惯用的套路居然对刘羡全然无用,对方似乎是一个比自己更有智慧的人。

刘羡明明处在一个下风的位置,却能反过来摆布拥有权力,放下了执念的自己。他是怎么做到的?孙秀对此倍感迷惑。

但还好,孙秀现在终于发现了这个人的破绽。只要把握住这个破绽,他将再一次证明,自己才是最无懈可击,同时也最拥有智慧的那个人。

谁会想得到呢?当年做下金谷园大劫案的人,竟然会是安乐公世子。

按理来说,这种人质似的人家,应该本本分分地过日子,不与任何世家起冲突。可刘羡却冒着砍头的风险,得罪了一个公爵之家,只为抢一个女人。这可以说是世上最莫名其妙的一件事,但却切切实实发生了。

孙秀揣测其中的缘由,很快便想到了一个答案,并意识道,这不仅是一个反败为胜的机会,甚至可以让自己更加的飞黄腾达。

只要能够奇袭夏阳,活捉绿珠,销毁被刘羡保管的证物,那他就彻底占得了这次斗争的上风。以后无论是要挟刘羡,令他做自己的走狗,还是向上给贾谧报功,继而获得更大的权势,这都是稳赚不赔的。

更别说,其中有极大的可能,带有一些意外收获。

“哈,天官还是保佑我的,年轻人没有智慧,竟做这样的蠢事!”

孙秀这么想着,做了如下布置:

首先,他从自己的信徒中调出五百人来,直接从辛冉的集曹处领取兵器甲仗。这样一来,不用走任何程序,他在两日内就纠集了人手,且在征西军司内根本无人发现。就算事后出了什么差错,他也有理由推脱。

其次,他直接调拨给了刘羡三倍物资,以刘羡的性子,势必要在长安处采购,满载着物资返回夏阳,这会延宕时日。所谓将为三军之胆,哪怕刘羡再有本领,他不在夏阳,也没法阻拦自己。

而后,孙秀假称自己要借七夕之际闭关祭天,把征西军司的事务转交给辛冉。但在七夕的前一天,他趁着夜色,神不知鬼不觉地离开了长安。

这一通布置下来,孙秀自觉是完美无缺,谁能够想到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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