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够一百人,对于拥有数十万人口的洛阳城来说,这不过从竹林中摘落一片叶子,但对于一个孤零零的身无分文的异乡人而言,却又无异于蚍蜉撼动大树。
但阿符勒答应得斩钉截铁,胸有成竹,第二天一早,阿符勒就来找刘羡告别。
“你就静候佳音吧!”他这么拍着胸脯说着,又重重地点了头,一副豪气干云的神情。但下一秒又立刻变了面孔,哀求道:“我把我兄弟抵在你这里,能不能先借我点钱?”
“我真是乃公啊!”刘羡笑骂着,还是给他支了两百钱。
阿符勒轻松地踏上了通往集市的道路后,刘羡久久地目送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阿符勒始终没有回头。
刘羡回到府内,唇边也不禁浮现出一丝微笑:“真是个怪人!”
这个羯胡少年打算怎么做呢?他是会打入京畿的游侠圈子,混出个名堂,还是会卖弄口才,去骗一堆走投无路的亡命徒来?无论是哪个选项,都不是简单的事情,而刘羡也似乎完全没有想过,他已经被阿符勒骗了的可能。
阿萝给他端来早膳,而后坐在他身边:“那个像蜻蜓一样的小子,究竟是个什么家伙?”
“他,”刘羡高兴地回答道,“我有一种预感,他不是成为我的挚友,就是成为我的宿敌。”
“预感可靠不准,他不过是一个不识字的羯胡。”阿萝虽然聪慧,但到底不比刘羡,身上始终有一种贵族的矜持。
“不,英雄不问出处,当年高祖不也只是一个亭长吗?”
“高祖……你才认识了他不久,竟这么看好他?!”听到这个评价,阿萝极为惊讶。
“人和人的缘分,都是从第一次见面开始的,无论是朋友、兄弟、夫妻甚至是父子,都概莫能外。”刘羡一边说一边喝粥,“但是,如果一个人不能掌握在第一次见面时,就让对方了解自己长处的方法,他就是个无用之人。相反的,掌握了的人,就能轻易地成为领袖与首领。”
刘羡笑着,对羯胡少年下了个论断:“他是天生的领袖。”
吃完饭,刘羡照例又要去始平王府伴读。在牵马的时候,他看着马厩里那匹雄壮威猛的翻羽,一时心痒难耐,很想试试这匹千里马的劲头,但和它大眼瞪小眼看了片刻,还是放弃了。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以后可没有千里马骑啊。”这么安慰着自己,刘羡还是如往常一样,牵了匹青鬃马出来,慢悠悠地往始平王府赶。
说起来,颍川公主的生日已经结束了。
司马玮如此前所言,在万安山中亲自抓了两只狐狸幼崽,虽然没找到老虎,但猎到了一头熊,临时赶出来一只熊皮帽子,在当天送给了小妹,结果确实大放异彩。
其余皇子显然并不上心,俗一点的,直接送珊瑚玛瑙,雅致一点的,则送棋子花灯。
相比之下,司马玮则风尘仆仆地赶来,塞给妹妹两只小巧可爱的狐狸,又亲手掏出一只熊皮帽,“不自觉”露出脸上、手上的划伤,可谓是高下立判。惹得颍川公主泪水涟涟,天子与大臣也都对司马玮夸赞不已。
司马玮回府后也极为高兴,他再次宴邀府中幕僚,大肆欢庆。
宴席上,歧盛、公孙宏他们对司马玮大肆鼓吹,把此事的功劳全盖在主君头上,吹得司马玮飘飘然不知所以,也全然忘了有刘羡这个人了。
刘羡对此倒没什么怨言,但此时想起来,这位始平王殿下虽也有勇气与执行力,但和身为平民的阿符勒相比,却缺乏最关键的自省和主见,身边又有这么一群煽动是非的小人,将来他能走多远呢?刘羡深表怀疑。
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至少在现在,始平王府还是个清闲的好去处。
等到了始平王府,刘羡意外发现门前停了三辆车驾,再往门内看,肉眼可见侍卫的数量多了近一倍。
这可不太寻常,他下了马,和熟悉的王卫仇虎打了招呼,问道:“府上是来了什么贵客?”
仇虎笑道:“没什么大事,今日是十五殿下和颍川公主来访,正在里面找殿下玩呢!”
“喔。”刘羡恍然,司马玮身为同辈兄长,按理来说,确实是应该有皇子公主拜访的,不过刘羡在王府时日尚短,亲身经历倒还是头一次。
他把坐骑系到马厩,然后往王府后院走,果然隔着墙就听到有少年的吵闹声。再踏入门内去看,可见始平王司马玮正手持弓箭站在靶场,单目瞄着百步左右的一个草人,周围幕僚们四散而立,让两个身着锦衣的少男少女站在始平王左右。
站在左边的是十五皇子司马乂【1】,他今年十三岁,尚未受封,是司马玮同父同母的胞弟,年纪虽然很轻,但体态修长,眼神极尖,刘羡刚踏入靶场,就见他眼角余光扫过来,显得极为机警。
而站在右边的正是颍川公主司马脩华,她身穿青缎广袖宫装,双手捧在胸前,确实如传说般,是个粉雕玉琢的可人姑娘。刘羡站在人群中,看见她圆润饱满的侧颜,竟生出一种惊艳之感,心想虽比不上绿珠姑娘,但确实也娇俏可爱。
而周围的歧盛等人也是心动,明明都成婚过有家室的人了,还是忍不住偷偷瞟视,其中王粹的眼神更是毫不掩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