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写下了遗言。”
李嘉世总结了一句:“凶手认识王晋,常居通县,个子不高会用刀。”
李卿明又补上一句:“识字,甚至有和王晋共同批阅文字的身份和见识。”
李嘉世跟着问:“王晋弥留之际,既然有时间,为何不留下凶手的名字,却写上那两个字。为何不将遗言写在地上,那里明明更方便。他扒开衣服,用指甲刻在胸前有什么意义?”
李卿明沉思一阵,道:“通县的公差进门后,一眼就在血泊中认出了王晋,没有再动过现场。故此展青书进来时,王晋没有任何被移动的痕迹。也许王晋认为,写在地上有可能会被擦除,而刻在皮肤上,才会引起更大重视。”
李嘉世道:“他为什么觉得凶手会回来擦地?”
李卿明道:“他暂存的意识不会让他去做选择。我想,他笃定凶手一定会回来。”
李嘉世道:“凶手杀人在酉时二刻至三刻之间。小二发现命案是在戌初掌灯时。戌时一刻,通县就已经来了两名衙役及一名县丞。戌末,刑部到场。你的意思是……他笃定来人是……通县的公差!”
李嘉世猛地一震:“那县丞有问题!高瞻,速派两个人前去,将县丞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