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事儿,就比较理所当然了。
谈恋爱、领证、结婚、生孩子、挣钱、养娃,出轨、离异。
唉。
沈悦啊,是个偏执狂,认定的,她怎么能撒手。
奈何人家宋德福灵活。
我沈悦的钱财加能力的倾尽心血的帮助下,宋德福一路向上走,成了个不大不小的老板,钱也有了,地位也算有了。
就寻寻觅觅的再找个女人。
甚至守着沈悦也说,女人如衣服,脱了一件,还有一件。
然后,就找了个小姑娘,大学生,美丽青春,艳光四射,宋德福如获至宝,稀罕的不得了。
稀罕的逼沈悦,想尽办法把沈悦踢了,给小女孩让位子。
然后的沈悦,疯魔了。她仿佛看到一个血淋淋的骨头架子,血淋淋、恍恍荡荡的走着,执拗的喊着,还我命来,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沈悦闭上眼,就看到她。
闭上眼,就看到她。
沈悦知道,那个骨头架子,就是自己。
唉,鬼,是执念极深的,深到什么样的,无休无止。
怎么破执念呢,升天,放开。
沈悦当了一辈子血包,被宋德福榨干一切,吃干抹净,连孩子也没法护着,怎一个血淋淋的“惨”字了得。
在从摩天大厦上跳下去之前,沈悦生生咬破手指,在楼顶的平台上连写了七个“惨”字,转身跳了下去。
……
然后,现实的沈悦就来到了这本书里,就穿进来了。
当然,新的芯,绝对全新,穿到了两人离婚,沈悦还痛不欲生的时候。
但是新沈悦,一下子睁开了眼睛,眼底只有满满的兴趣和好奇。
痛,不存在的,恸不欲生,不存在的。
宋德福,那个又丑又晦气的男的,算什么东西,有啥难过的。
就是后悔离的晚了。应该早20年,早100年,早200年离。
嗯,就不该认识他。
好吧,据说,是往世的冤亲债主,来要债的。可真坑啊,坑死人不偿命啊。
你踏马的,杀人不过头点地,你这么虐,往死里虐,一点点凌迟,你踏马就不得好死。
还有他那个该被凌迟一千遍一万遍的姐姐姐夫,吸血鬼,吃沈悦的喝沈悦的花沈悦的,吃、花、拿,拿走了多少东西。
新沈悦也想跳,就是原主身上那种恸痛难当,被进来了,感同身受的,想发疯。
妈的。
沈悦对渣男没感情,就是心疼钱。
钱。
钱。
唉。多少钱,都踏马折在渣男手里,和他那不得好死该被凌迟一万遍的姐姐夫手里。
沈悦在心底千贼万贼、千该死、万凌迟的骂着,心底还在想,一会儿也就忘了,虽说人生无趣,不过也不至于跳楼啊。
重新环顾四周,这是在自己家里。
天已经黑了,沈悦刚下班回来,心情悲痛欲绝,难熬的狠,也懒得洗漱,懒得做饭,只是在痛苦着。
靠。
她在心底骂了一句。
先打起精神去洗漱,然后美美吃顿饭,再说。
沈悦爱干净,在水龙头下面洗头、洗脸,擦干净,又把脚洗了。
嗯,心底清爽了很多,舒服多了。
至于该死的渣男和他那该千刀万剐、凌迟一万遍被处死的姐姐夫,嗯,沈悦准备用一百天时间,夜夜诅咒,直到她们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所谓念念不忘、必有回向。亲爱的大家,不要小看这个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