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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章 以暴制暴?百分之零点一三(2 / 3)


家明追上来,跟着一刀砍在车顶,刘成龙没敢打开车门,在车前停顿了一下,就又朝远处跑去。

余家明短暂的在监控中消失了几秒,就重新出现在画面之中,打开车门,从车里拿出了什么。

虽然看不太清,但结合余家明的描述,这里应该是拿走了刘成龙的手机。

视频结束。

「这从监控看,这个光头好像死的不冤啊?」

「出来混连刀都拿不稳,被人砍死一点都不亏!」

「刚才说死者惨的,打脸不?」

「虽然监控没声音,但是我看那个高个子一开始没动手吧,一直是这个光头动手动脚的。」

「这不铁正当防卫?」

「楼上别不懂装懂,听了个法律术语就随便拿出来用,光头虽然凶悍,但他手里都没刀了,而且已经在逃跑了,这个高个儿还追着砍,正当防卫个锤子啊!」

「同行吧哈哈哈,这个分析很专业啊,从这个余家明追砍开始的一瞬间,注定他这个行为最多只能算防卫过当,搞不好最后还会定个故意伤害咯!」

「防卫过当尼玛呢,真律师假律师?」

「他要是真的我希望是假的,律师就这水平?以后谁还敢请律师啊。」

就看视频这一会儿,评论区已经两极分化开来。

多数声音站在了余家明这边,还有说余家明是正当防卫的。

少数说余家明防卫过当的,看语气好像还都是律师?

任真陷入了沉思。

作为这个案件的直接负责人,他不可能像吃瓜群众一样随意发表看法。

而这些主张余家明是防卫过当的声音,在任真看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部分业内人员的观点。

那他们为什么会是这样的观点呢?

关于正当防卫的相关规定当然是基础,但更多的,恐怕是因为他们对类案的处理更加清楚吧?

一边随意的滑动着鼠标,任真一边思考,余家明这个案件,正当防卫成立的可能性,究竟有多少呢?

突然,一条微博让任真的鼠标停了下来。

看了眼用户名:江海公诉在线。

是个公诉机关的官微。

100起刑事案告诉你,正当防卫还得靠跑!

笔者分析了裁判文书网上100份以“正当防卫”为由要求轻判的二审终审刑事判决书,仅有4份被法院认定,其他20份为防卫过当,76份为故意伤害罪。

法治社会,“以暴制暴”不被允许,“我”拿刀戳向“你”的时候,“伱”并不能理直气壮地戳回去。

那该怎么办?别动手,你最正确的姿势就是跑!】

这公诉机关还挺紧跟时事,这么快就出来普法了?

任真无奈的笑笑,心里某根弦逐渐紧绷起来。

那些说余家明是防卫过当乃至故意伤害的声音,这条公诉机关官微普法的微博,似乎都指向了同一个方向。

是巧合吗?

显然不是。

h市执法局。

“队长,那这案子就送公诉院了啊?”

“送吧送吧,赶紧送过去安生了,这几天可给我折腾坏了。”

王明挥挥手。

“可是现在好多说余家明是正当防卫的.”

这名执法员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旋即在心里加上一句,其实我也觉得是正当防卫。

“他们说你就信啊?”

王明眼睛一瞪:“再说了,那是不是正当防卫,他们说了算吗?

你说了算吗?还是我说了算?

那不是我们要考虑的问题,我们只管抓人取证,把咱们的侦查工作做好就行了。

至于是正当防卫还是什么,这些就让公诉院和法院操心去吧!”

“哦哦好。”

这名执法员再不反驳,转身离开。

“队长,余家明的律师来了,说是要交法律意见书。”

不远处有人扬了扬手里的电话。

“让他等着。”

王明摇摇头,伸了个懒腰。

“什么法律意见书,有这功夫还不如好好琢磨琢磨开庭说些什么,跟我们这费个什么劲儿.”

嘟囔了两句,王明才晃晃悠悠的朝着外面走去。

“王队长您好,这是我关于本案的法律意见书。”

任真掏出一沓订好的材料。

“我说任律师啊,咱们也见过这么几次了,我就直说了啊。”

王明却没有伸手接过,“沟通这几次我也知道你的意思了,你觉得余家明是正当防卫对吧?

作为律师,

你提出这样的观点我可以理解,但听我一句劝,余家明这个案子,正当防卫真没得搞。”

“怎么就没得搞了?”

任真把意见书放在桌子上,看向王明:“刘成龙持刀行凶,余家明为了保护自身安全采取防卫行为,难道不是标准的正当防卫吗?”

“你这样说就没意思了啊。”

王明对任真多少有些了解,知道他不是什么只会死啃法条的菜鸟律师:

“法条是一回事,但是放到案子里,想要成功认定有多难,你不会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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