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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迷之言论(1 / 1)


一一工作的时候也没时间跟梦初玩,现在辞职了倒是大把时间陪着了。她也把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告诉了梦初,虽然梦初也很惋惜莎莎的离世,但是她现在更关心的是一一的工作。

她是从正言裸辞的,她投出去的简历是不会写在正言短暂实习过的。何况要是写上了,以她的专业岗位,肯定是要做背调的,毕竟没有哪家公司是会要“裸辞”的员工的。

不过梦初想到张逸浩的公司是肯定需要一一这个岗位的员工,所以在梦初的帮助下,一一连面试都不用,直接通知第二天可以上班了。

一一也不知道怎么感谢梦初才好,又欠着她的钱,如今工作还是人家帮忙搞定的。

不过她也在思考,从舅舅家离开后,事情就源源不断,失去了莎莎这个最好的闺蜜,但又获得了梦初这么好的朋友。即便是这样坎坷,她都没有埋怨过自己的人生,没有懈怠过自己的生活,毕竟,人是要往前走的。

但其实江梦初跟张逸浩说一一工作问题的时候,他就第一时间打了电话给穆言之,也是得到了他的同意才肯要一一的,毕竟为了一个小员工而得罪自己多年的好兄弟,也是不值当的事情。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微微并没有等到卓楠约她的信息。

这偌大的办公室,俯瞰着外面的风景,她缺什么?什么都不缺,难不成想谈个恋爱还需要她去死乞白赖吗?追她的,捧她的,就算排不到法国,也能排出上海了,难不成,非得在他这里吊死?做了这么多,他还是无动于衷,说明他真的对自己不感冒了,在继续下去,就只剩难堪了。既然依旧是"襄王有意,神女无心"的话,那就各自安好吧。

其实她就是这样,努力过几次的东西还得不到,就觉得这不属于她的,在努力也无用功,所以就会放弃。而这种生活态度,也有一句专业名词,叫三分钟热度。

她把他的置顶给取消了,把聊天界面也删了,或许是热度过了,又或许是耐心已经到头,反正现在在她这里,卓楠也算是过去式了。

“敏敏,介绍一下,这是负责李美华案件的王警官。”

看着面前壮实的警察叔叔,她也只能尴尬的笑了笑,点了个头。

而王警官却很认真的对她敬了个礼。

“您好,我叫王星野,我们警方通过你给的疑问点,联合法证再次对李美华案件反复勘察走访,最后在李美华手机删除的浏览记录里找到了,她查过很多次如何自杀不痛苦,还有很多关于其他自杀方法的信息。而且我们还发现,绑她的尼龙绳子也是她自己去买的。那天晚上和他老公李大国喝酒的四个人也能证明,那天他喝的很多,连路都走不稳,最后倒在村口小卖部的台阶上,还是小卖部老板和村里的一个小伙子合力把他送回去的。法证从辫子和发圈上只找到了死者一个人的指纹,并没有发现李大国的指纹。虽然绳子上有一头是有李大国的指纹,可只有两个,而其他地方均没有。后来我们还查到,死者在三个月前买了大额的意外险,受益人是她的母亲。后来我们传唤死者妈妈,经过一番拷问,最后她妈妈承认了,她知道死者李美华是因为受不了李大国频繁的家暴,才想出这个办法,一是为了能让李大国坐牢,二是为了骗取高额保险金。”

虽然结果是和她推理的一样,可是这个结局,她好像不能接受。

明明被家暴的是她,死的是她,利用她的死来骗取高额保险,可得不到任意利益还要背负骂名的也是她,可最后凶手是她,受害者也是她。

“那她妈妈也允许她这么做?难道李美华不是她亲生的吗?难道她不应该救自己的女儿出火坑吗?”

她说这段话的时候太激动,导致长廊都有点回声。

卓楠拍了拍她的胳膊,示意她小点声。

而她自己也后知后觉,是有点过激了。

王警官见她冷静下来一点后才敢接着说。

“其实我们也问过她这个问题,她以为李美华是跟她开玩笑,所以她没当真,也没想到李美华真的做了这个事情,而且在审讯室里她真的哭的很伤心。还有一点就是,李美华还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父亲前几年因为抓蛇,掉进山下摔死了,所以他们家条件不是很好。如今两个弟弟都已经23-26了,没结婚,也没对象。”

卓楠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可敏敏就算是戴着口罩也挡不住脸上写着的共情二字。

“所以说,很有可能,李美华的妈妈是因为她两个儿子都没有成家,她才默认了李美华这样的做法?毕竟,在乡下,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儿子娶不到老婆对于父母来说,可是比女儿失贞还难堪的一件事情,何况她还是两个儿子。”

她从小就生活在农村,像这种重男轻女的事情她见过很多,但是真正拿女儿的命去给儿子换老婆的,这是第一次见。也许是她的村庄人民还没有到这种丧心病狂的地步,也许是她见识短,没有见过,可总而言之,这件事情她的心里留下了一个不小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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