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轩因为心情不好,一连喝了几杯,已经开始有微醺的迹象了。
见他又要点酒,任广美连忙拦住。
“别喝了,再喝你就醉了。”
因为任毅年轻创业的时候,为了应酬,经常喝的醉醺醺的回家。
有一次还因为喝多了和母亲起冲突,导致最后差点离婚,所以任广美平时虽然也会小酌,但并不喜欢醉酒。
小酌怡情,醉酒伤身又伤心。
杜文轩挥开任广美。
“别管我,我心情不好,今天就想一醉方休。”
喝醉了,心里能舒服一点。
任广美有些恨铁不成钢。
“喝酒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再说,为了一个顾桃之,你至于吗?你这么优秀的男人,又是企业家,又是大作家,还是作协领导,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还担心没有女人喜欢你?”
杜文轩大声,“你懂什么?喜欢我的女人再多,
她们也都不是顾桃之。”
任广美翻了个白眼,“顾桃之究竟哪好啊?你们一个两个都这样?不就是长得漂亮点吗?”
“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万里挑一,你没看过她写的小说,不了解一个胸中有沟壑,腹中又乾坤,眼中有温柔的女人,有多吸引人,你不懂,就算她长得普普通通,甚至是个无盐女,我也会喜欢她。”
他杜文轩才不是以貌取人的色狼。
任广美被杜文轩的话,说的愣住了。
她第一次听见一个男人这样评价一个女人。
以往,都是脸蛋啊,身材啊,妆容啊,是成熟魅惑型,还是清纯白花型。
回神后,任广美眼底突然亮了一下。
她好希望有一天,也能有一个男人这样评价她,而不是只盯着她的脸蛋,胸口和大腿。
“那顾桃之怎么成为这样的女人的啊?”
杜文轩想了想,“读书吧,她本身就是中文专业的,毕业后也从未停止过读书,她看过的书比我还多,摞起来一个房间都放不下,我喜欢和她聊天,她有很多读书笔记,我都看过,见解不但独到,还很有趣,她的美,不仅仅胜在脸蛋,算是腹有诗书气自华吧!”
读书?
这是任广美从未接触过的生活。
在他们这些富家千金的概念里,读书的概念就是去国外留学。
一般就是两种。
家族看你有商业头脑,就去读商学,回来或继承家业,或进入自家企业,给家族助力。
没有这方面天赋的,那就去学千金名流的交际学,插花、泡茶、骑马、高尔夫、交际舞之类的。
这样在家族联姻的时候,也会有一定优势。
不但能为娘家助力,婚后也能靠着自己的能力在一众富太太的圈子里混的如鱼得
水,为老公在前线拓展人脉。
至于那些文绉绉的东西,对她们的未来没有丝毫帮助,从来不在她们的计划范围之内。
可在杜文轩嘴里,读书听上去却有那么多好处。
“走,我送你回去。”
任广美将杜文轩扶起来,两人摇摇晃晃的往门口走。
走到车门旁边的时候,任广美从杜文轩口袋里掏出车钥匙,刚打开后坐门,杜文轩就站不住了。
他喝的不是朗姆就是自由古巴,后劲十足。
刚刚还是微醺,现在酒劲上来,身体自然不受控制。
一下就把任广美扑到在宾利的后座上,任广美瞪大了眼睛,刚要出声,杜文轩的嘴唇就直接覆了上来。
两人亲个正着。
“唔……你!”
任广美用力将人推开。
“对、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但别、别推开我,给我个拥抱好吗?”
杜文轩的声音
带着低哑,语气中满是祈求。
任广美心软了,原先推拒的手,逐渐改为缠上男人的脖子。
“那……那就抱一下哦!”
“谢、谢谢!”
即便在醉酒的状态下,杜文轩依旧保持着他的礼貌。
任广美眨了眨眼,突然觉得,这个杜文轩比沈墨丞简直好太多。
顾桃之是不是有病?
放着这么痴心又温暖绅士的男人不要,嫁给沈墨丞那种又变态又冷血的冰山男?
她就不怕自己被冻死?
不过想想,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吐槽人家顾桃之?
她自己以前不是也喜欢沈墨丞吗?
还喜欢到差点非他不嫁那种。
呸呸呸……
现在一想,真是晦气!
和沈墨丞相比,杜文轩又有才华,又温柔,三观简直正的不行,最重要的是,怀抱还这么温暖……
唔……
抱着很舒服。
任广美不止不觉红了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