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来的动人。
而杨复,是他邂逅过的,最奇特,也是最难忘的存在。
他永远不会忘了,那双不输狼眼的眸子,即使在晚上,都散发着让人心惊的光芒。
看到那双眼睛的瞬间,他就知道,这是一个跟自己一样的人。
一样的厌恶光明,却又向往阳光……
于是,他不由自主的,做出了这辈子都没有做过的事情。
用自己的身体,去喂狼的肚子,只为了让那双眼睛的主人,能够活下去。
现在想来真是奇怪,他那样怕疼的一个人,那天晚上被狼咬的遍体鳞伤,肚子都险些被咬穿了,却怎么也不太记得那天晚上到底有多痛。
只记得,那小姑娘在他怀里时,心中从未出现过的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