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要揽的责任,难道这就叫读书读傻了?
田大壮提议道,“既然事情都没有什么需要讨论的了,不如就把孩子们的婚事定下来吧,下周六怎么样?”
林静算了算日子,还有三天,够准备的了,“行,就那天吧!”
到时候简单的在大队里摆几张酒席,让大队的人吃顿饭,这婚事就算结成了。
高秀兰眼睛一转,“呵呵,亲家母,既然这事都定下了,那亲家你看这接酒钱是算孩子的还是算公中的,毕竟这都分家了。”
“还有这酒席是你这头办还是我那头办?还是都办?”
林静想都没想到,“谁办的?当然给谁了,你家要是预备的话,自然是你们家收,我预备的话,自然是我收。”
林静这里的意思就是透露不把这个接酒钱给儿子一家了。
本来她也不想做这么绝的,但谁知道儿子上来就要分家,还没结婚就已经把分家的事打听好了,还让由着岳父岳母来家里安排。
换谁心里都不舒服,既然这样,她也不把这钱给儿子了。
高秀兰没听到自己想听的答案,有些生气,但又怕对方让她把接礼钱给掏出来。
那可不行。
她家接的钱当然是他们家自己的,怎么可以给闺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