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历打量着面前的琅嬅,她今日穿了一件水蓝色软烟罗裙,梳了一个十字髻,只在发间着了几点金饰,整个人温婉贤淑。
二十年来,琅嬅总是这样陪在他身边,理解他,支持他。
有贤妻如此,他便感觉上天没有薄待他。
皇上打量琅嬅久了,她脸上便浮了一抹轻红,掀开帘子往外瞧去。
琅嬅惊奇地看着外面的事物,深宫十几年,她几乎都忘记了市井的样子。
曾经她也是会跟着额娘和哥哥上街上的首饰铺子挑新鲜式样的小格格,即使长大在家,几位哥哥每次出门回来,也记得给她带外面好吃的糕点。
如今再亲自出来,恍如隔世,她已经是做祖母的人了。
“老爷,您瞧,外面这一条长街都点着花灯呢,真好看。”
皇上挑着眉,“夫人,你叫我什么?”
琅嬅道:“叫老爷呀,民间不都这样叫么?”
皇上拉起来琅嬅柔若无骨的纤纤玉手,认真地说道:
“我唤你夫人,你要叫我夫君,或者亲切点,叫我的小名也是好的啊。”
琅嬅想象一下,像当年的青樱一样叫弘历哥哥的场景,只感觉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皇上又凑近了说道:“朕小时候在圆明园,还曾经有个乳名,唤作元寿呢,你若是不喜欢叫夫君,就叫元寿吧。”
琅嬅默念了一句元寿,感觉比弘历更腻歪了,她赶紧摆摆手说道:
“妾还是叫您夫君吧,夫君~”
琅嬅柔柔的声音仿佛一道清泉,让皇上整个人心里水汪汪的,他心满意足地搂着琅嬅的肩膀,脸上的褶子都舒展开了。
皇上今天安排了三个民间的活动:听书、吃饭、看杂耍。
马车穿梭于渐渐喧嚣的闹市,停在了一间两层的小茶楼前,茶楼里人影错落,不时传来听书人的吆喝声。
琅嬅蒙上面纱,弘历先跳了下去,随后伸手扶着琅嬅下来。
刚进茶楼,李玉便引着二人到了楼上的包厢里,包厢只开一面,正对着楼下的说书先生,和一楼的人声鼎沸隔绝开来。
皇上由衷地夸了李玉一句,“差事办的不错,只是别给我搞什么歌功颂德的假模假样,现在外面时兴什么,就让朕听什么。”
琅嬅有种不好的预感。
果然,李玉思考了一下说道:
“现在外面正时兴的,是神秘写手金三爷的《如花传》,金三爷写的每个话本儿都流传甚广,这《如花传》最长,至今也没写完,如今茶楼里,也把这本书改编了,下一场就是说这个。”
琅嬅状似无意地说道:“没写完的听它做甚,不如挑那经典的听听。”
皇上拍板说道:“夫人,咱们也听听年轻人爱听的,况且没写完说明能与时俱进,咱们就听这个!”
帷幕缓缓拉开,说书先生手持折扇,一身灰色长衫,手里还捧着一只紫砂壶叼在嘴上,刚刚结束上一场,此时他正喝口茶润润嗓子。
须臾,一声醒木拍堂,好戏上演:
“话说这江宁城北边的梓金镇,有一位地主老财,众人都唤他金四郎,而江宁城南边的朱家有一位姑娘年方二八,叫做朱恼花,二人从小青梅竹马。”
皇上评道:假的,一城南一城北,相隔几十里,怎么青梅竹马。
“这朱恼花姑娘啊,在金四郎的家宴上,以一虚恭敌千万人马,熏的那是昏天黑地,,金四郎由此更加喜爱她了。”
皇上皱眉:这金四郎莫不是傻了吧,大庭广众之下出个虚恭,还要不要面子了。
“话说金四郎到了婚龄,娶了一位大户人家的小姐当正妻,又纳了一房贵妾生了个长子,接着又把青梅竹马的朱恼花姑娘接进来,和她清清白白地圆了房。”
皇上笑着问琅嬅:“哈哈,这不是胡说吗,都有长子了,怎么清清白白。”
“这朱恼花姑娘,虽然年幼,却总和婆婆穿一样的衣服,不得婆母喜爱,金四郎也因此冷落了她,于是她便去找了婆母赐名,改名叫了朱如花,希望能够重新开始。”
皇上疑惑地说道:“改个名字就能重新开始了,荒谬。”
琅嬅的脸色已经憋的一阵红一阵黄,差点想要笑出来了,皇上竟然也知道荒谬啊。
听到后面,金四郎把自己的青梅竹马如花姑娘,送到庄子上一待就是好几年,还说是保护她。
皇上更是嗤之以鼻,真爱一个人,怎么舍得好几年不见呢。
说书人到了此处,又是一声醒木。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啊,这金三爷是个妙人啊。”
人影又散去,皇上回味着刚刚听的内容,咂摸出了别样的味道,他看向琅嬅:
“夫人,你有没有觉得这场戏特别耳熟,好像在哪儿听过一样呢,我倒是很想见见这金三爷。”
琅嬅听皇上这话,七分戏言,三分真话,得赶紧岔开苗头,免得给金三爷惹祸上身。
要是真让金员外见到金三爷,估计金三爷小命不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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