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初叹一口气,“别再想了,都过去那么久了,你为什么那么执着呢?身边也不是没有男生出现,比他优秀,比他更适合你的男生一抓一大把。”
“可我就是放不下!人家都说十七岁喜欢的男生会记住一辈子的,我从十六岁就开始喜欢他,都快十年了,不是说忘就能忘的。”陆夏手摸着咖啡杯的杯壁,每次说起她的感情就很难受。
“夏夏,你也知道快十年了,放下吧。”
“或许之前我一直觉得还有希望吧!现在他要结婚了,一切都结束了,他那天给我发邀请函了,让我去参加他的婚礼。”陆夏从包包里面拿出了一张请帖,不是那种大红烫金的喜帖,是小清新风格的粉色请帖,看着很浪漫。
沈若初起来看了一眼,“你要去吗?”
“去!为什么不去呀?”陆夏下定了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