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情况。
在那个时代他就是最强的,无论是哪方面。
如果他想的话,他相信自己1样能够将勾手,或是3分球这些技术练到极致,不输给任何人,只是没有必要。
在那个时代,在当时的公牛队,作为1名后卫,他没有必要什么都会,因为他不可能在低位去面对对方的中锋用勾手得分。
好吧。
庄宇只能说篮球之神就是篮球之神,他太无敌了,无敌到甚至没有可以超越的对象,没有1个比较的标准,所以他压根不会有庄宇现在这种“差1点点就能追上某个人”的感觉。
“名哥说的对,或许是我太着急了。”
挂掉电话之后,庄宇深吸1口气,调整好自己的心态。
既然没能够找到办法,那就保持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