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住脚步,一只手悄无声息地按住了裤兜里的枪,同时假装满脸茫然地回过头去。
只见秦启明旁边的骨钉往回走了几步,弯腰从地上捡起了什么。
是钱。
刚才她从衣兜里伸手出来按住帽子的时候,不小心把兜里的部分纸币也带出来,掉地上了。
骨钉走过来把捡到的钱递给梁可风:“你的钱掉了。”
“谢谢。”
梁可风接过钱,余光瞥见丧明正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自己,她转身欲走。
骨钉问:“姑娘那么晚一个人在红沙湾做什么呢?”
“有事吗?”梁可风没正面回答,眼神里有普通女子的彷徨无措。
秦启明已经走前来,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梁可风。
眼前姑娘虽美,但脸色苍白,嘴唇几无血色,头上还戴着一顶明显是在这个小卖部买的沙滩帽,浑身上下透着两个字:诡秘。
梁可风抬眼看向丧明,此人看上去极为斯文,他双目如炬,威迫感十足,这不是她一个眼神,三两句恐吓就能拿捏的主。
关键是,他在盯着她的帽子。
如果他强行摘下她的帽子,发现她头上的伤口,会怎样?
只有伤口倒也还好,可她身上还有鬼仔和粉肠丢失的枪。
骨钉也看出了不妥,他厉声道:“把帽子摘了!”
间谍生涯多年,梁可风什么大场面没见过,此时她面前只有两条路可走……
在镇定和慌张之间,她选择了后者。
“求你……求你们不要举报我……”她声音颤抖而卑微,还带着几分恳切。
秦启明看着女子那双黑黢黢的眼睛,渐渐噙满泪花,恍若秋水,有害怕,有恐惧,还有我见犹怜。
“我好不容易才偷渡来的……我不想回去……”
她手背擦了擦眼角的泪水,心底已经想了四五个备选计划,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便是,挟持丧明。
尚不知道对面女子已经在打自己主意的秦启明弹了弹烟灰,问她:“就你一个人?”
梁可风怯生生地说:“刚才太乱,跟亲戚走散了。”
秦启明重复了一遍:“亲戚?”
“嗯。”她声音低低地应着,如果他走前来揭开她的帽子,她正好可以就势拔枪挟持他。
嘀嘀!嘀嘀!
计程车再次催促,司机从车窗上探头出来:“喂!还走不走啊?我打表了!”
还在戏中的梁可风,小心翼翼地瞥了眼丧明,见对方没有阻拦的意思,她后退两步,急急朝计程车走去。
上车后,梁可风快速报了地址,计程车起步,的士司机嘟嘟囔囔抱怨:“麻鬼烦!赚钱艰难啊,要上车还在那里痴痴缠缠拖拖拉拉,浪费大家时间。”
透过车窗,梁可风看见骨钉在跟丧明说话,她会读唇语,从对方口型可知,骨钉在说:“那个女的脸色不对,头部应该受了伤。”
隔着老远,丧明依然盯着车内的梁可风,他说:“她手上有枪,只要她不是越南帮的人,让她走。我们今晚最重要的是把红沙湾地盘做实,让高佬强永无翻身机会。”
秦启明说话的时候,还微笑地朝梁可风挥了挥手。
既然被看穿了,梁可风也坦荡地粲然一笑,并用口型对他说:“Good Luck!小心点。”
如果刚才丧明不放她走,她必挟持他,到时候谁要受点伤,那都是说不准的事。
所以,算他运气好,也算她命大。
“大哥,她在说什么?”
秦启明嘴角一扯:“她说多谢靓仔!”
骨钉听笑了:“嘴巴还挺甜。”
秦启明心下默然,这女人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
梁可风相信,她和秦启明不可避免还会再相见的,因为他的野心,也因为她的任务。
在她命悬一线选择穿书之时,她收到了自己的任务,那就是穿书后,要在七十年代结束前,消灭港城三大社团。
港城警察花了上百年时间都没办法彻底歼灭的三大黑/\帮社团,凭她一人之力,如何能完成任务?
但她别无选择,要么死,要么穿书试一试,或者还有一线生机。
现在是1975年2月,还有几天就是农历新年,距离1980年满打满算尚有五年时间。
一切皆有可能。
她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治好伤和拿到港城身份证。
从红沙湾到市区,开车也就二十多分钟。
梁可风在街口下了车,看着外面老照片式的繁华街景,第一次有了身处70年代港城的真实感。
此时大概是夜晚八点半,路上车水马龙,街边广告牌林立,糖水铺客满为患,卖年桔和灯笼对联的店铺依然有三三两两的客人在徘徊,大排档干炒牛河的香味传来,处处都是浓郁的烟火气息。
她照着地址往前走,问了一两个路人,最后在“梁记麻将馆”停下了脚步。
按照原主父亲信上所说,这是他们家最大的麻将馆,是父亲发家的地方,他平时就住在楼上。
麻将馆内抽烟的人多,烟雾缭绕,声音喧哗,一眼扫过去,除了包厢外,大厅摆了十多张麻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