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随着刘伟正的敲打,让郜天感觉心里非常不服气!
是的!他这么有技术有本事的人,居然被刘伟正如此不屑一顾。
于是,他准备先加入公司,成为公司技术核心,等到公司离不开他时,再不屑一顾的走人!
没错!郜天就是这么一个傲娇……
总而言之,刘伟正对于这次招聘的技术人员,还是比较满意的,他们基本上都达到了刘伟正的最低要求。
至少,他们能看懂技术图纸,并且动手能力很强。
今后专利和研发成果,就可以推给公司的研发团队了,有他们遮掩,公司技术来源问题,就可以糊弄过去。
而维创电子公司准备推出的第二款产品,就是函数计算器,公司自主研制的函数计算器!
目前,维创电子公司已经申请了13项国际专利,多个专利都是跟电子计算器相关。当然,也有一些别人感觉莫名其妙的专利,比如啥《ZH方块》游戏专利。
《ZH方块》既后世大名鼎鼎的《ER斯方块》,这款简单又经典的游戏。在游戏史上,是一个传奇。当然了,其在街机、家用机、电脑等等平台上,都获得巨大的成功。
但真正让《ER斯方块》封神的是掌机,在掌机时代,《ER斯方块》可以称王,没有任何一款游戏,比它更适合掌机。
现在刘伟正还没有进军掌机游戏市场的实力,但提前把《ER斯方块》专利给抢注,还是有必要的。光是这一款游戏,就足以撑起掌机千万台以上的销量!
当然了,掌机的技术含量远远过计算器,所以,刘伟正准备先用科学计算器,给公司练手!
等到这个项目积累了一点经验之后,再顺序渐进,做更复杂的掌机!
函数计算器,或称科学计算器,产品本身并不能形成垄断的专利。
这就跟后来中国某科公司注册了u盘专利,试图垄断u盘市场。但却在多个国家被宣判u盘专利无效。因此,某科只能拥有一小部分独有的专利技术,收竞争对手的专利费,但却没办法阻止海内外大量的公司合法的生产u盘产品跟其竞争。
这不是专利法欺负中国公司,实际上,历史上有个专利流氓注册汽车专利,一开始试图靠着这个专利,勒索整个汽车行业。一开始,美国的汽车巨头都被吓住了,被迫向其付钱,但最终结果是,这个专利被判无效。
有了这个案例之后,汽车不同零件和具体的设计,可以注册无数个专利,这些专利会受到保护。但是,汽车这个概念,不会收到专利保护。试图靠着某个发明,垄断一个行业,这是不现实的。
目前,函数计算器市场已经有很多款,RB、美国、欧洲一堆的厂商都在生产。
任何公司都没办法靠着专利去阻止对手,生产类似的产品。只要对手的产品是重新设计外观,并且,电路图和源代码是不同的,即可绕开专利。
而刘伟正的函数计算器就是如此,无论是电路的设计,还是外观设计,甚至里面的代码程序,都是百分之百的“原创”。并且,具体的设计,都申请了专利。这样,他不仅不会侵犯任何公司和个人的专利,而且,别人如果抄袭他的设计,可以理直气壮的起诉。
1979年10月9日。
大江出版社的经营渐渐进入正轨,《斗破苍穹》第一集也完成了从审核校对到出版印刷的整个流程。
整个过程在刘森看来,效率已经很高了,半个月时间,把稿子变成铅字印刷的正规出版物,至少跟大6的出版行业比,效率已经算是高的惊人。但这对于快节奏的香江而言,已经算很慢的了。
7o年代8o年代的香江节奏有多快?一部电影,赶工可以一星期就拍完,一个月内上映。
香江电视剧,也是一样的边拍边播。预先拍开头几集播放试水,如果电视剧火了,那就会拉长剧情,拍个七八十集一百多集再说。
如果收视率一般,电视剧也就会草草结束,避免浪费资金和人力物力。
试想一下,那些热播剧,几乎是日播,每天拍一集播放一集。这种制作效率,何等的惊人!
出版一本书,磨磨唧唧的准备了半个月,在此时的香江已经算是相当的慢节奏了!
《斗破苍穹》第一集总共有65万字,第一次印刷3ooo本,一共支付给印刷公司9ooo元费用,分摊到每本书的印刷成本是港币3块钱。
而在刘森的坚持之下,每本书的定价标在港币五块钱。而且,批价暂定为港币4块钱,让利给零售渠道每本书1块钱的利润空间,以此来吸引零售书店进货。
开头几集的出版,甚至可以放弃利润,只求迅速的打开销路,吸引第一批读者!
“这价格也太低了吧?”
章大江不由埋怨说道:
“市场上那些漫画书,比小说还要薄,订价都标1o块钱。”
“但香江的漫画都是彩页啊!”
刘森无奈的解释道:
“更何况,《斗破苍穹》这本书完全是一部新书,究竟好不好看,读者完全不知道,所以第一集需要打出口碑,第一集卖出去了,口碑打响了,后面未必一定按照每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