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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七章 时代的浪尖(1 / 3)


几句寒暄后,又一局棋结束,几人干脆不下了,来到秦嗣源书房,欣赏书画。

宋茂带来的那幅,林甫同林大家写的字,也被几人拿出来欣赏。

谈笑了一会儿,秦嗣源笑道:「立恒,听说那日在濮园诗会,你不但词写的好,字写的也是一绝,有大家风范,可惜被濮家收藏了,据说以后每届濮园诗会,都要挂出来。」

康贤插话道:「若是每年中秋都被挂出来,以后几年秦淮河上,怕再也做不出咏月的好词了。」

秦嗣源笑了笑:「正是此理,不过有此一词,对濮家的濮园诗会,也是大大的增光添彩。」

说着转头看向李牧:「立恒,今日机会难得,可要给老夫留一幅水调歌头的真迹,也省得去濮家瞻仰了。」

康贤也接话道:「是极,是极!立恒也给老夫写一副,说不定过些年,就值钱了。」

李牧笑道:「康老家大业大,还在意这点。」

康贤吹胡子瞪眼道:「老夫连极品紫笋都送你了,自然要找回来。」

李牧哈哈大笑:「好吧!二位都开口了,那就献丑了。写的不好,别见怪。」

秦嗣源道:「立恒不必谦虚,你的字,老夫听几人夸赞过,别具一格,极为难得。」

李牧笑了笑,他的字,从底子上来说其实是剑法,利用其对剑法妙到毫巅的操控,以及一身深奥绝顶的剑术,能以笔作剑。

刚开始写出来的字,就像一把寒光凛冽的剑,有一股慑人的气息。随着剑法境界的提升,书法境界相应的提升,如今大巧不工的剑法境界,写出来的字自然有一股返璞归真的大家风范。

这时,仆人已经备好了笔墨纸砚,李牧也不客气,挥毫泼墨,一蹴而就。

相比中秋节那晚,他的字体再有进境,一笔笔铁钩银画,飘逸灵动,整首词从头写到尾自带一股意境。从写第一个字到最后一字落笔,绵绵延延,如同剑意,屡屡不绝。

一首词写完,几人都抚掌而叹。

康贤连忙让人又重新铺上宣纸,笑道:「立恒,那一幅给秦公,这一副老夫带走,写的不能比上一幅差。」

李牧道:「既然康老这么说,我有一种新写法,恰好用上。」

说着,提起笔,用宋体写了一遍水调歌头,几人眼睛有些发亮,目光中带着说不出的赞叹。

宋体说是宋体,其实是明朝才总结归纳成熟的一种字体。

后来宋体流传到日本,日本称之为「明朝体」,简称「明体」。

也有一种说法,说宋体是秦桧发明的,不过多是以讹传讹。

宋朝一些书法大家的字体,有些确实和宋体比较相近,不过只是相近,并不成熟,这种字体直到明朝才渐渐成熟。

李牧的宋体,也是在笑傲世界学的,虽然学的不太认真,没几分功力。来到这个世界,练了半年时间,在以笔作剑的境界加持下,写的自然极好。

一手字写完,几人看李牧的眼光都不一样了,特别是秦嗣源和康贤,以前是颇有才华的小友,现在凭这一手独有的字体,绝对能青史留名,让万千学子景仰。

数百年后,人们可能不知道秦嗣源和康贤是谁,绝对不会不知道宁毅是谁。

看着几人吃惊的模样,李牧笑了笑,再次铺开一张宣纸,随意在上面写道:「三山半落青山外,二水中分白鹭洲。」

这次,李牧用的是瘦金体,同样是在笑傲学的,来这个世界后半年多的练习,加上他如今的书法境界,写出来自然效果极好。

秦嗣源眼睛亮亮的看着他的字,又默默的念着李牧新写的两句诗:「这两句诗真是好意境,简简单单两句,已有

大家风度。立恒,你的才华比我想象的还要好。」

康贤快速捋动的胡须,同样双眼发光的看着新写的瘦金体:「立恒不仅诗词写的好,这手字写得更好,匀整峭拔,筋骨挺劲,清爽润朗,飘逸灵动,此种书体,简直把楷书中瘦劲一路发挥到了极致。」

秦嗣源深有同感的点点头:「立恒的字,特别是这两种新字体,真是让人耳目一新,如果潜心研究,未来未必不能成一代宗师,我朝也能出一位颜真卿、王羲之。

「再加上立恒本身的才华,何止青史留名,未来是要万古流芳的。」

不但是他们俩,旁边的宋茂心里的震惊一点不小,李牧的才华超出了他的想象,不说诗词方面的才华,就凭这两种字体,就能成为天下文人士子瞩目的焦点。

便是没有官位,一举一动的影响力,在天下文人士子中的份量,都已经超越了他这个所谓的知州。

暗自感叹过后,心中甚至隐隐替李牧可惜,这种人物,竟然做了一个赘婿,虽然他和苏家关系不差,却也觉得苏家这等商贾之家,配不上如此惊才艳艳的人物,更何况做赘婿。

李牧本想随便炫一炫这两种字体,毕竟他练了很长时间,没想到几人的反应,大出他的意料之外。

想想,其实不奇怪。

武朝和宋朝的发展轨迹类似,文教兴盛,文人众多,导致儒学高度发达。

再加上朝廷对文人士大夫极为宽松,有足够的自由度,各种求新求变也就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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