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会死啊。
宫珏澜走后,沈天朗就安排人去查约翰的底细,正好有人汇报说是约翰此时在一家夜总会玩乐。
沈天朗挑眉,他正好去会会他。
拿着车钥匙,带着孔跃就去了。
此时已经深夜十一点,正是夜总会最嗨的时候,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将人的耳朵快要震聋,沈天朗很不喜欢这样的地方,如果不是因为来查案,他是不会走进来的。
反倒是孔跃,很喜欢来这里,一进门就随着音乐声摇摆着身子。
沈天朗瞪了一眼他,“注意形象。”
说完发现音乐声太吵,他说的话自己都听不见,又冲着孔跃大声重复了一遍。
孔跃乐不可支,指着夜总会里的人说道,“队长,你看来这里的人哪个不跳舞,哪个不喝酒的,你这样一本正经的样子,让人一看就不对劲。”
沈天朗一看,可不是,整个夜总会都处在疯魔的状态下,他倒显得格格不入,看了眼身边扭着屁股的孔跃,也跟着别扭的扭了两下,逗得孔跃快要笑趴下,队长能不能不要这么搞笑。
俩人找了个角落的卡座坐下,平时工作忙,难得今天能借由工作之便来夜总会,孔跃早就坐不住了,看着沈天朗,讨好的说道,“队长,我能去跳舞吗?”
沈天朗下意识就想骂孔跃,到这里来是为跳舞来的吗?
但接触到他渴望的眼神,只好点头,平时他也辛苦了,就当是给他放松下吧,反正今天他只是想要会会约翰,并不是要对他做什么。
摸了摸脸上的人皮面具,沈天朗笑了笑,这副面具是宫珏澜临走的时候给他的,让他不要在约翰的面前曝光自己的真实面貌,不利于破案。
没想到宫珏澜这个家伙还有这样的好东西,这个人皮面具现在在他的手上,他是不会再还给宫珏澜了。
突然,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停止,只见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跳上舞台,拿着麦克风,冲着下面的人群说道,“亲爱的来宾们,想必大家已经跳舞跳累了,接下来有请颜雪云小姐给大家来一道歌曲,大家可以一边喝酒一边欣赏,有请颜小姐。”
随着主持人的声音,只见一位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的女人抱着一把吉他走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