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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2 / 3)


不过穆青并不准备瞒他,弯了弯唇角:“这个是要给宜州邓先生的。”

“邓元柄邓先生?”安奴愣了愣,“主子直接修书去便是,何必这般大费周章?”

穆青笑了笑,声音轻轻:“为了表示尊重,李谦宇或许不会安排人监视这个院子,但你真的觉得他不会检查我的来往书信?若是真的这般轻巧容易,我与杜先生的书信往来何至于那般复杂。”

安奴似乎被这句话吓到,微微瞪了瞪眼睛:“主子,你是说,六王爷会拆了你的信?”

“十有八九,我不会冒险。”穆青轻轻的吐出一口气,年轻英俊的脸上难得的带出了几分与年龄不符的沉稳淡然,“我会努力去赢得他的信任,我也会用这份信任来达到我的目的,但是在那之前,什么都是虚的。”

即使穆青和李谦宇是生死之交,即使李谦宇现在将穆青接到府中安住,即使他们早就把各自的底细摸了个通透,但,李谦宇终究是一个皇子,未来还会变成铁血皇帝,穆青如果真的一门心思信他而毫不遮掩,最终早晚是个尸骨无存。

一门心思依附人的,是深宅女子,一门心思算计人的,是腹黑蛇蝎。

穆青是个穿越者,但他更懂得自己所接触的这个人有多危险,而且多疑任性,从他身上拿到自己想要的永远比别人要难上千万倍。

穆青手上所拿捏的,除了李谦宇现在仍不知深浅的信赖,就是邓元柄的文青报,杜罗的浩气盟,和自己手上的这杆子笔。他把这几样东西都分离的干干净净,让他们之间绝不会有人和牵扯。

认识间最难测的就是人心,穆青不准备当悲情人物。

男人和女人的不同就是,男人永远可以将理想和感情分得很开,那些搅合在一起的,不是成了情圣,就是成了渣男。

他穆青,要权势,也要爱情,他很贪心,所以他要谋划的注定要比别人多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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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青从府中借了一匹马,就离开了庄王府。

因着李谦宇的礼遇,府中上下对待穆青也是毕恭毕敬,穆青借的马也是除去兰若牵走的两匹外最好的。通体乌黑,只有四个蹄子处有着雪白的毛,看起来就像是走在云端一般。

穆青听管家说,这匹马叫踏云,是李谦宇起的名字,不得不说,人家起名字的水平比自己好了不少,踏云就比雪团听着雅气多了。

拉着缰绳往城东走,穆青却没有骑上去。到不怕在城中撞到人,实在是穆青到现在没有学会骑马的诀窍,这匹马看着又是高高大大的,没准儿还是个倔脾气,自己若是骑了上去免不得一阵颠簸。

所以穆青便牵着它走,踏云虽然嫌弃他走得慢,但也没有踹他,只是时不时打个响鼻,穆青就塞个苹果给它。事实证明无论什么动物都是天生的吃货,几个苹果喂进去,踏云就显得安分很多。

现在正是午后,太阳正晒着人的时候,街上的人并不是很多。踏云也算是得李谦宇喜欢的,保不齐有个人认识,但因着人少,竟是没人发现穆青这个书生牵着六王爷的马满街乱转。

一路畅通无阻的到了城东门,穆青靠着从李谦宇那里混来的一块牌子走了出去。

城东不远处就是一处林子,当初进城时穆青就专门把这车窗往外头看过。后来兰若也曾提起,这里是贵族子弟最喜欢来的,里头没什么凶猛野兽,大多是温顺动物,正是个玩闹的地方。穆青也不知道李谦宇是不是来了这里,但想着雪团被带走,大抵是到这里来了。

原本应该是充当猎犬的雪团现在被喂成了个球,也不知道能不能追到猎物。

看到这处林子,踏雪显然很兴奋,前蹄在地上刨着,好看的黝黑眼睛盯着穆青直瞧。但穆青只能跟这只漂亮英俊的马说声抱歉了,他来这里可不是为了来玩儿的,他到这里,是正正经经刷新好感度的。

心里觉得歉疚,穆青就伸手摸了摸踏雪的鬃毛:“等会儿若是遇到了李兄,你便去跑跑就是,现在先跟我溜达溜达吧,你四条腿我两条腿,你若是直接跑远了我可追不上你。”

踏雪似乎也听得出穆青的意思,默默然的把脑袋扭到一边,打了个响鼻。

穆青的眉间抽了抽,自己……是不是被一匹马鄙视了?

但就在这时,踏雪耳朵动了动,突然昂起头,显得有些不安的但却纹丝不动。穆青还没反应的及的时候,突然传来一串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密林之中冲出来一人一马。

那是皮深棕色的马,看上去高大健壮,而驾驭它的是一个身穿锦袍的男人,深蓝色的锦衣包裹着结实的身体,他拉紧缰绳时微微抬起上身,背对着光穆青看不清他的脸,却能看得出这是个极其精壮的男子。

“你是何人?在这里牵着马而不骑,本王可是头回见到。”

这声音,清亮如笛音,却是完全不同与李谦宇的嗓音。

穆青瞳孔微缩,整个京中,除了李谦宇可以自成为本王,这般年轻能这般自称的,便只有那么一人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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