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原本的开阳官田、望族私田等等在内,其中荒一年以上的土地全部收为公有。
现有在无主土地上耕种的,承认其土地拥有权,给予田契。而投诚的官员、望族的土地,暂时不动。
这一条,其实王政在此前的彭城已是这么做过了,如今不过是直接形成规矩,条例,以后直接按章办事即可。
公地又分为两份,五成给贫者,二成给有功将士,三成留作军田。有些郡县(如彭城各地)青壮丁壮极其缺乏,地分不完,留下来招徕流民,凡有流民定居,免除第一年租赋。逃亡的地主们,第一年内愿迁徙回来的,得尽先耕种。
至于大汉的赋税,若单只论税,其实很轻,乃是“三十税一”。
大头还是在赋上。
汉有算赋,即户口税,西汉时从15岁起,至56岁,四十年里每年按人头收120钱为一算,商人,奴婢之流更要倍算,女子则是从15-30岁若有不嫁,则五算。
而到了如今的东汉末年,算赋已是夸张到了从一岁起征!
这才是压在百姓身上最大的一座大山。
更要命的是,算赋是收钱,而非直接收粮,这便给了望族士绅的机会,到底一斛粮值多少钱,全是他们说了算!
按照祢衡的建议,如今地盘不大,倒不需要制定太精细的赋税制度,因地制宜即可。
王政如今所占琅琊和彭城,贫富有别,以后地盘扩大,更会出现差异,便不适合再继续按汉制的比例来征收,可在各郡分别制定,如彭城穷些,便可按每亩两升征收,琅琊富裕些,便按四升征收。
至于算赋,也还是要继续征的,毕竟要对冲库兵车马之废。
但是却不需要再以钱为单位了,还给了豪强可趁之机,反正王政收了钱也是要继续招兵买马,不如直接收物,按户征捐棉,稻谷,铜铁等有用实物皆可。
“这...”虽然此举看似合乎情理,王政却还是有些斟酌。
其他倒也罢了,唯有彭城和琅琊这区别对待....
毕竟他当初起事时也是抓住了人性上的“不患贫患不均”啊,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如今自家也这么搞,是否会引起内部矛盾的产生呢?
“先生,”王政迟疑道:“不若彭城琅琊两地都按一亩两升征收?”
“主公,万万不可。”祢衡正色道:
“彭城是我军门户,琅琊却是我军仓廪,若是此地赋税定的太低,钱粮何来,兵马何来?”
“而此规一出,短期内便不可妄动,否则更易招来民间积怨,所以琅琊绝不可和彭城一般轻征!”
“那好吧...”王政知道祢衡说的也有道理,勉强同意。
却见祢衡又道:“除此之外,所有的种子,耕牛,农具,衡亦建议由咱们统一征收,再行分配各家各户。或许更有成效。”
“各家各户?”王政想了想,摇头道:“太繁琐了。”
“那不如按百户为一社,归各地劝农使管辖。集中耕牛、农具、种子,计划调配。不足的,可以向开阳或彭城申请,酌情补充。”
“这个社,就叫合作社,如何?”
听到这话,祢衡和于禁都是眼前一亮。
于禁管理开阳日久,也有了些心得,便在旁补充道:
“将军此策大善,末将以为,可不局限于耕农,商旅亦可在内。”
“遭逢乱世,游商变少,粮油布盐流通远不如前,不但稀缺,物价亦不统一。”
“不如以后由我军出面与各家商户采购这些,再统一价格分发给各合作社,再卖给百姓,岂不更好?”
“文则此言不错。”王政被他提醒,想到更多,重提在彭城分地的事儿,道:
“以后凡所占城池,有愿从军者,其家可以先给分良田好地。军户有优先开垦无主荒地之权力。”
说到这里,其他众将终于有发言权了,伏波立刻大声叫好:
“将军,这个办法好!儿郎们没了后顾之忧,上战场后更会卖死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