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难, 做女人更难!也没准是男人不行呢。 肯尼思进来了,“跟父亲说了什么?” “说了学校的事情。今年第一次招生,他很紧张。开学前半个月到开学后一个半月他都要每天待在学校里, 周末也不能离开。” “周末也不能休息吗?” “第一年嘛, 就担心会有什么不妥的。新生一般九月初开学,先要军训两周,十月一日是我们的国庆节, 要放假一周,学生放假不会都回家, 所以学校要监护这些不回家的孩子, 希望他们不要喝得太多、不要从上铺摔下来、不要掉进学校里的人工湖里。” “哇喔!”肯尼思惊叹。想想看也是, 学生能干些什么蠢事他可是很懂, 喝醉酒是最常见的事情,在这方面中国学生和美国学生没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喝醉酒掉进湖里或是河里, 在哈佛也不少见, 哈佛旁边就是河。 “那要怎么办?” “因为是第一年, 所以没有高年级学生, 也没有学生辅导员,爸爸准备要求所有员工国庆节假期加班,每个学院还要有值班老师, 确保有什么事情学生能找到人汇报。”张文雅也觉得挺难的,万事开头难呀, 说的没错。 办学校是能大大提升社会地位, 但问题也很多,十八岁的孩子不知道自己能有多蠢或者多混蛋, 即使哈佛、MIT这种名校, 每年都有学生喝到人事不省乃至酒精中毒, 伤害自己不说,还会伤害别人,每年开学季都是事故高发时间段。喝酒误事呀。 “还说了什么?”他故意问。他没有听他们父女打电话,妻子跟老岳父打电话他总会知趣的找借口走开。 “还说了……没说什么。” “真的没有吗?” “没有。”不惯着他! 肯尼思笑着抱住她,将她按倒在床上,腻腻歪歪温存了半天。 * 他们认识多年,能像现在这样连续几个月待在一起,也就是订婚之后才能有,适当的分别大有好处,即使结婚了,男人也总是热情不减,像是要把分别的损失弥补回来。 两个人都很珍惜在一起的时间,都主动避免争吵,有什么事情重要到需要争个高低呢?没有的好吗。张文雅说什么他都说“好好好”,百依百顺,并且还觉得妻子超温柔的,不拿琐事来烦他(其实有什么琐事直接吩咐管家就好了),家里的一切都井然有序,完全不需要他操心。 他习惯被人照料,以前母亲还在的时候,就算他搬到翠贝卡公寓,母亲也会让管家和女佣过来为他打理琐事。张文雅有时候嘲笑他是个大少爷,不过也没说过他什么,她的理念是能用钱解决的事儿都不是个事。 而刚好,他俩都不差钱。 不差钱的男人现在成了有妻子的男人,就差个孩子了。 为了生个健康的宝宝,男人早就开始做准备,戒烟戒酒,态度非常的积极,还做了精子活性的检查,蜜月回来后又去做了一次检查,一切良好,好的不能再好,各项指数都达标了。 张文雅能被肯尼思同志的严谨笑死。 怎么也想不到他会是这样的男人! * ACLU的实习也跟最高法一样,每天有看不完的案卷,写不完的司法文书,每周至少一次旁听庭审。没有模拟法庭,但会让实习生们就旁听的案件写开庭陈词或结案陈词。 开庭陈词和结案陈词都很重要,庭审是摆出人证物证说服陪审团或法官,开庭陈词等于作文里的提要,结案陈词等于作文里的最后段落总结。 一位优秀的律师能凭优秀的陈词打动陪审团,要是有一张诚恳的脸就更好了。张文雅想着肯尼思在地检署的四年上庭不知道到底多少次,按说可以在法院里查到他的出庭纪录。只有六次胜诉不是说只有六个案件,有达成认罪的协议不用开庭的,也有半路达成认罪协议的,当然也有输掉的,纽约媒体大概觉得打输了不值一提吧。 这么看来还算是放他一马,没有拿出来嘲讽他。 她对上庭心里没底,法学院的模拟法庭里表现的再好,陪审团都是同学,法官是客座教授或是外面律所的律师,难度不算太大。 要是真的上庭了,面对咄咄逼人的老练律师,或是不鸟她这个“女王”的陪审员,她不知道要怎么办。 五位全职律师以及兼职律师中的几位会来给实习生们开讲座,主要讲实战,比较侧重法官,华盛顿分部的业务是华盛顿特区和马里兰州,各地区的法官、各联邦巡回法院的法官是什么性格、有没有政治偏好都是需要了解的,最高法的九位大法官反而不用了解,因为很少有案件能送到最高法。最高法一年审理一百件左右的案件,按照一年大概三十二周的开庭期来算,一周要审理两到三个案件,其实是很忙的。 朗先生主讲开庭陈词,开庭陈词要简洁明了,单刀直入,要打动陪审员不外乎几点,或者让他们能共情你的当事人,这是最理想的状态;或者让他们能公正的看待你的当事人。在法庭上你就是客户的嘴和脑子,通过你的嘴来让陪审员了解你的当事人为什么这么做,并且这么做为什么是合情合理的。 就拿芭芭拉案来说,陪审员并不总是倾向比较弱势的女性的,泰伦斯的错在哪里?在于在工作场所以职位强迫下属,其实是职场霸凌与职场性骚扰的双重欺凌。律师的陈词并不需要提醒陪审员芭芭拉是个女人,而是提醒陪审员们,任何人都可能遭到职场霸凌和职场性骚扰,要勇敢的站出来跟这种行为说“不”。 朗先生芭芭拉案的开庭陈词和结案陈词都很不错,值得学习。 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