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真觉得,自己这一辈子,仿佛从出生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不幸。
她出生在一个很穷的农村家庭,穷也就算了,她爸还酗酒赌博,一回到家里,就对妻子孩子动辄打骂,仿佛比自己豢养的牲畜还要不如。
母亲对两个孩子其实不错,可惜到底拗不过丈夫的残暴,甄真初中就辍了学,去南方的黑工厂打了几年工,因为那段没日没夜的日子,她的身形都佝偻了不少,也得了很严重的胃病,看上去比同龄人老了10岁不止。
后来那个工厂被查封,甄真才终于获得了自由,原本她再也不愿意回那个小山村,没想到却突然接到妈妈的电话,说是甄老三死了,被甄可捅死的。
对于甄老三的死,甄真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感觉,她唯一觉得可惜的是弟弟,那个曾经说要快快长大,努力保护自己和妈妈的弟弟。
这一次,甄可之所以出手捅人,又是因为甄老三喝大了,回到家以后,直接抡着板凳准备向妻子砸过去。
板凳还没来得及出手,他儿子先出手了,一把生锈的菜刀,就彻底把甄老三结果了。
王桂珍还想护着儿子,把这件事情揽在自己身上,只可惜,甄可砍完人就直接提着刀去了村长家,然后把染血的刀子往村长面前的桌子上一扎,把这老头差点吓出心脏病来。
再然后,警察就来了,顺便把弟弟也给带走了。
她妈妈还在电话里哭个不停,生怕儿子杀人偿命,被判了死刑,甄真虽然很早就辍学了,到底比王桂珍多了一点常识,说:“这些事情甄可应该早就想到了,他还没成年,判不了死刑。”
但要是这事情真被王桂珍给揽下,那可就说不定了。
王桂珍哭得更大声了。
后来果真像甄真说的那样,甄可因为满了十四岁,没满十六岁,所以定罪定得不算重,但是十年的有期徒刑,再从牢里出来的时候也25岁了,这辈子算是彻底毁了。
因为这事,王桂珍也在村里待不下去,出来投奔了女儿,但是两个人都没什么文化,身体又差,只能到处打工,勉强维持生计。
没想到,到了甄真23岁那年,事情又突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自己竟然不是甄家的亲生孩子,而是当年被甄老三换过来的,有钱人家的女儿。
知道这件事,王桂珍又哭了很久,最后还是紧紧抓着女儿的手:“能认回去是件好事,至少,至少比呆在这种地方强。”
母女两个如今租住在房价低廉的城中村里,跟不远处车水马龙的大街比起来,这里完全是另一个世界:连路灯都没有的逼仄小道,凌乱的电线四处垂挂,治安也说不上太好——可对她们来说,这里就是在城市里唯一的选择。
即便如此,她们在这里也只能住在条件最差的地方,总共10平都没有的屋子,屋子里比老家的土砖房还要阴暗,而且还带着一股永远都散不尽的霉味儿。
王桂珍腿脚不好,也找不到什么能赚钱的事,只能在附近接点杂活,甄真年纪虽轻,身体却早已经在黑工厂被掏空了,但凡要点体力的事情都做不了,又没有文凭,只能跟她妈一样四处打点零工讨生活。
真就是讨,可能也就比乞丐稍微强那么一点。
然而现在,突然有人来告诉她,她其实是有钱人家的大小姐,而且对方还愿意把她给接回去。
甄真当然不可能说不,但是又记挂着王桂珍,就问来人,王桂珍的亲女儿,那个被跟自己交换的女孩子,有没有问她亲生妈妈的事情。
来人却只是轻蔑的一笑:“愿意把你给认回去就不错了,贾先生贾太太可是找了很久才把你给找到的,至于其他的事情,你就不要多余关心了。”
甄真只能和王桂珍道了别,然后踏上了所谓回家的路。
可是真等她踏进了那幢小洋楼,甄真就看出来,这家人其实压根就不欢迎自己。
毕竟跟那个光鲜亮丽的假千金比起来,灰扑扑的自己,实在是太不起眼,太卑微了。
穿着一看就很贵的长裙和高跟鞋的贾雯瞳,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的看着甄真,面庞年轻而美丽,神情高傲,每一处地方,都跟穿着打着补丁旧衣服,明显老了十几岁的甄真形成了鲜明对比。
自己活得像一只卑微的蝼蚁,那个顶替了自己名字和身份的女孩子,却过着一种自己完全无法想象的生活,然后光鲜亮丽的长大了,有着用都用不完的钱,光明的前景,帅气的未婚夫,以及自己早就失去的年轻貌美。
甄真也说不清楚自己心里究竟是什么滋味,要说难受吧,肯定是难受的,可更多的却是一种麻木。
人要是在苦难中泡久了,不够麻木的话,是撑不下去的。
至少现在,她终于能吃一顿饱饭了。
看着在餐桌上狼吞虎咽的亲生女儿,贾家夫妻一脸嫌弃。
这么一个女孩子,要真的正式认回来,简直丢尽他们家脸面了。
夫妻俩对视一眼,心有灵犀地摇了摇头。
唯一对这个女孩子有怜惜的,只有贾家老太太。
甄真没读什么书,但是也不傻,很快就猜出来坚持认自己回来的就是这位看起来有些严肃的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