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凶,还老说我们沈总。我们沈总这样,我们沈总那样,我们沈总不喜欢别人乱碰他的东西。”
嗲里嗲气模仿着,沈音之一肚子窝火,“烦死了,我很讨厌她,不想看到她。你们又离得那么近,只有三十步。——我数过,真的只有三十步,她还喜欢往办公室走,你能不能赶走她?让她去楼下不行吗?”
好像说着说着就把内心真实想法给说出来了?
话已出口难收回,沈音之眼神闪了闪,抿着唇,只见沈琛稍有犹豫,沉吟道:“你在的时候赶她去楼下?”
???
不在的时候再提溜上来?这想法真好?!
眼前弹幕般划过无数脏话,沈音之很有骨气地从他怀里挣出来,被角也全部拉出来,什么都不剩给他。
“我要睡觉了。”
她两脚连着踹:“走走走,她不走你走,根本不想理你。”
沈琛任她踢了好几下才伸手扣住她的脚腕,偏着头要笑不笑的样子。
好哦,原来故意装傻看她笑话?
沈音之回过味来,龇牙咧嘴做算账样儿,非常凶。
两人打闹几个回合,外面电话再度响起。沈先生收放自如,秒变成熟稳重脸,拉了拉被子:“不闹了,睡觉。”
他要亲她。
沈音之不让亲,快快地别过脸去,还是忍不住追问:“你到底赶不赶她走?”后头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一本正经地咕哝:“真的不喜欢她,我觉得我有点吃醋,你懂不懂这个?”
不知道沈琛听到没有。
他低下头笑,浅浅的影子连同声音轻轻落下,“她不走我走,还能怎么办?”
那她走?
就这样?
沈音之半信半疑,没来得及求证,他已经在脸边亲了亲,出门接电话去了。
房间重新安静下来,暗下来。
沈音之双眼直直盯着天花板,小脑瓜浮现起活灵活现的红姨。
她说命好的女人才能嫉妒,贱命不配;说女人的斗争是私密的,无声无息,谁捅出来说道谁就输了;说男人贪享爱慕,巴不得百八十个女人为他缝衣服抹眼泪,但最不喜欢趟浑水。所以使点小手段博同情还成,要直白将他拖进女人的斗争之中、逼他做取舍,那可真是没事找事自讨厌烦了。
当然,她还翘着兰花指说了:“男人这东西,初爱你时晕了头,什么都愿意做,做不得数,时日长了才见真章。”
红姨说过好多好多。
就类似爹娘会对孩子说,不要挑食才能长高、好好读书才能成材。只不过沈音之丢了爹娘忘了家,身边唯独一个红姨成天念叨男人女人情情爱爱,她就牢牢记下。有的时候照镜子忍不住觉得自个儿聪明伶俐,要是没高烧过,有人教她念书,保不准能抱着书本啃成个小天才。
而绝大多数时间傻得本分,老老实实把红姨过来人的经验,当作混江湖必备常识般严阵以待,直到今天才鬼迷心窍着破了规矩。
她斤斤计较了。
她说别的女人坏话,还非要他赶走她。
但他答应了。
看上去没有不高兴的样子。
向来他们已经彼此依偎了很久很久,走过很长很长的路,大抵能算在长时日里了?
或许。
沈音之想,或许红姨说的话不都是对的,毕竟这世上没有谁能永远不说坏话。
或许天底下的女人不都是玫瑰百合。
或许天底下的男人都不是坏的。
或许她早该丢掉百花门的法则。
或许......
她是爱着他的?
爱没有想象中那么难,因为喜欢和爱之间并没有区别,只是看你愿不愿意往深处想,敢不敢往深处走而已。
哎呀。
讲这种话怪难为情的。
沈音之闷声不响往左打了个滚。
再往右滚。
滚来滚去滚得眉目弯弯,高兴的心情都止不住要溢出来,她睡着了。
感觉今天会做个美美的梦。
作者有话要说:爱情没什么难的,就是爱,爱他!给我爱!
本单身19年初恋健在的人如是说着,没有半点违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