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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哈巴狗(1 / 3)


到底还是看了烟花的。

屋外有冬天,秋千,披肩,身旁是冬眠的海,生出模糊的雾。

烟花徐徐盛开在夜空之中,留下如流星般短暂的绚烂光景。

“喜欢么?

沈琛问话,良久没有得到回答。

因为沈音之仍然沉浸在震惊情绪里,正在严肃而专注地想事情。

她在想——

‘爱’这个玩意儿。

传闻爱是个说不清道不明,看不见,摸不到,又嗅不出味儿的东西。

有的时候它很厉害,能治病,赚钱,创造奇迹,天底下几乎没有做不到的事;

有的时候它又很糟糕。

害你自卑,嫉妒,贪婪,多疑,颓废,绝望,足以彻底摧毁往后的人生。

无论如何。

贵不能卖,贱不能买,爱不讲情面,没有道理。

沈音之并没有亲生经历。

不过生长在百香门内,今天阿娇为爱赎身,明天玲玲为爱被赎身,后天还有个玉儿为了爱,不断推拒富家少爷赎她离开的大好机会。

她看了不少,机灵的得出一个结论:

做歌女是不得有爱的。

有了爱才做歌女,你注定永世不得翻身;

做了歌女才讲爱,你是脏的、旧的妄想,是天堂有路不肯走,地狱无门非要闯的二愣子。

毕竟。

歌女是戏子的摩登化,□□的台面化,文明化,骨子里还得会演,要妓,又保持点儿良家女子的做作。

没人愿意真正爱歌女,你必须想方设法离开这个行当,才有自尊谈情说爱,有资格谈婚论嫁。

可哪有那么容易说来就来,说走就走呢?

只得效仿那哪吒割肉还母,剔骨还父——你且登台去,在艳艳的灯光下生生剥开皮,抽去筋,鲜血淋漓红肉翻出来,犹如杜鹃啼血般唱上最后一支歌。

他们要笑你就笑,他们要哭你就哭。甭管男人要你扭腰摆臀搔首弄姿,还是女人要你磕头下跪迫切从良。反正你得乞求金主旧客谅解你,恳求尖嘴利牙的长舌妇大发慈悲放过你。再竭尽全力捞上最后一笔天文数字,献给悉心栽培你的红姨。

如此这般仍然大难不死,你成了,你满心欢喜奔赴爱情。

然而要不了三五年,你还得回来。

真的。

有多少人飞蛾扑火为爱放弃所有,就有多少人付出代价为爱遍体鳞伤。

红尘女子十之八II九离不了红尘,兜兜转转还得回来,腆着脸哀求给个机会重操旧业。

“所以说。”

红姨常常翘着兰花指,唇边抵着烟枪,吞云吐雾道:“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鸡窝,飞上枝头变凤凰那是痴人说梦编故事,还不如在红姨我手下好好赚钱。好歹赚着的钱全放在你自个儿的口袋里,永远不会背着你跑去别人口袋里,是不是这个理儿?”

敲打意味十足。

沈音之推开雕花窗户听到的便是这些话。

那年她不足十四岁,被锁在小房间里不得外出,除了吃饭睡觉和唱歌,天天学得便是如何讨男人欢喜,又如何不因男人的欢喜而欢喜。

“你得使男人爱你。”红姨耳提面命:“他爱你才牵挂你,爱你才给你金银珠宝,但你不能爱他。”

“因为男人就爱他爱不着的女人,你爱了他,他就变心不再爱你。”

“你不爱他,他永远念想着你,你永远都输不了,知道么?”

沈音之通常满不在乎地点下脑袋,瞧着红姨出门便转头敲墙壁,喊:“姐姐!”

她不能外出,不过左边住着高傲妖娆的玫瑰小姐,右边住着温柔小意的百合小姐。

两位皆是小有名气的歌女,房间墙壁隔音不大好,大家伙儿平时没事儿聊两句,常常嫌红姨招式俗套,话语里头百般挑刺。

这回她们破天荒地没有异议,问左问右都说:“听红姨的,不爱男人,你永远输不了。”

可是她们自己没有听话,她们输了。

一个输给正儿八经的世家才子,一个输给喊打喊杀鲁莽率直的猪肉铺老板。

玫瑰被赎身。

才子起初痴迷她率真的做派,艳丽的风情,惹人怜惜的身份,动不动为她作诗作文章;

后头厌烦了她泼辣的举止,粗俗的谈吐,不够端庄的妖精皮囊以及遭人非议的身份,便转头另娶她人。

留个玫瑰在深宅大院里,被婆婆,被七大姑八大姨,被乱七八糟的规矩为难得寸步难行。

她像个下人被呼来唤去,不小心摔了台阶,肚子里无人知晓的三月大女儿没了,婆家居然完全没反应。

“左右不是儿子。”小姑子说。

“好歹是个女儿啊。”才子尚未为人父,倒有几分不舍。

“不打紧,不打紧。”婆婆半眯着眼,掂量颗颗小佛珠说:“要生了个像她这样妖模妖样的女儿,扔还来不及。”

“是这个理。”

同样出身低微的弟妹,顺势恭维道:“我看是娘这几年吃斋念佛,感动了菩萨,菩萨保佑我们家少了个祸害呢。”

“就你会说话。”

女人们淡然说笑,才子的不舍逐渐消散,喃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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