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我不知道我可不可以熬得过来,我也不知道万一熬不过来我该怎么办,我怕抑郁复发,我怕我再也睡不着觉,我怕分开这么久你不来找我怎么办。夏枝野,我好难过,真的好难过,快呼吸不过来的那种难过,我该怎么办。”
尾音淹没进绝望的哽咽中。
夏枝野肩头大红色的绸缎织物晕开大片大片深色的洇湿。
冷硬的少年终于失去了他的伪装,瘦削单薄的脊背,无望颤抖如同冬日的蝴蝶。
夏枝野无法表达那时候自己心里到底是一种怎样的心疼,也无法表达他有多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他只能紧紧抱住宋厌,哑着嗓子笃定道:“别怕,我肯定会去找你的,我一定会去找你的,男朋友从来没有说话不算数过,对不对?所以你一定要好好吃饭,好好睡觉,等我到时候带着房产证,银行卡,大钻戒,去接你,好不好。”
宋厌想说好,可是他怕自己一张口就是再也忍不住的哭腔,只能死死咬着唇,抓着夏枝野衣襟的手指已经用力得快失去血色,然后点了点头,从鼻腔里溢出一声“嗯”。
夏枝野听着这声“嗯”,抬起头,闭上眼,试图阻止某种液体的掉下。
然后深呼吸一口气,笑着揉了一把宋厌的脑袋:“就一年半而已,我们以后还有六十个一年半,怕什么。而且现在科技这么发达,又不是异地恋就等于失联了,我们还可以一起打游戏,一起聊天,实在不行还可以写信快递给你,就当和周子秋沈嘉言他们一样在网恋,还可以开个变声器增加情趣,你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宋厌喉头上下一滚:“嗯。”
“那我们这几天多腻歪腻歪好不好,我还没跟你腻歪够呢。”
“嗯。”
“那抬起头给我看看好不好,我们厌哥这么国色天香天生丽质的脸,不多看两眼太吃亏了。”
“去你妈的。”
宋厌终于破涕而笑,轻踹了夏枝野一脚,抬起了头。
泛红湿/润的眼角,靡红渗血的唇角,大红艳丽的喜服,苍白的肤色,和卸下所有伪装脆弱漆黑的眼眸,就一下活生生地同时撞入了夏枝野的眼底。
那一刻他意识到,他比他原以为地更早地喜欢上了宋厌。
或许就是那一次撞破宋厌换上喜服的时候,他就有见色起意地想过,如果这是个女孩,以后做他新娘多好。
可惜宋厌不是个女孩,是个男孩,所以就只能以后做他的新郎了。
但这也没有关系。
“宋厌,我们总会一直在一起的。”
他轻轻触碰上宋厌唇角的伤口,然后深深地吻了下去。
那是宋厌记忆里少年时代的夏枝野最用力最无望又最笃定的一个吻。
似乎是试图用这个吻向年少无能为力的他们证明着即使他们一无所有,他们依然会深爱彼此,抵得过岁月漫长,抵得过距离遥遥,抵得过世间的偏见和未知的余生长路。
以至于很多年后,宋厌都能回忆起那个吻里鲜血的甜腥和眼泪的咸涩。
那时候他已经戴着那枚刻着夏枝野名字的婚戒戴了很多年,可是每当回忆起那段日子的时候,依然总是会想明明当时什么都没有,怎么就那么幼稚又中二地对彼此充满信心,认为他们一定会永远一直在一起。
也或许那些幼稚和中二就是年少恋爱里最令人动容的地方。
比如幼稚到在离开前的那些日子里,他们每天都要穿着情侣装,在校园里招摇过市。
比如幼稚到夏枝野给他买了466支薄荷味的棒棒糖,让他每天吃一根,说糖吃完了,他就来了。
比如幼稚到上课的时候总是会在课桌底下紧紧牵着手,晚自习的时候总是会躲进树林里亲吻,睡觉的时候总会一起挤压616宿舍那张狭小无比的单人床上一起相拥而眠。
再比如幼稚到形影不离腻腻歪歪,连深夜也舍不得合上眼,像是生怕少看对方一眼。
也比如幼稚到在南雾三中110周年校庆的文艺汇演上,搞了不顾大体又浓墨重彩的那一幕戏剧。
当方尝饰演的祝母要求梁山伯亲手写一封断情信给祝英台而被拒绝时,祝母愤而甩袖:“你不写?你以为愤怒就会改变你跟英台的命运吗?要怨就怨你们太多想法,年少无知到了以为你们不喜欢就可以改变周围的人!以为靠你们两个就可以改变这个时代!”【1】
一字一句,掷地有声,清清楚楚地落进了坐在第一排的杰出校友宋先生耳里。
台下的人轻哂一声。
台上的人却不卑不亢,情深不移:“我曾允诺于他,待我及冠之日,定会上门提亲,他于我有意,我亦钟情于他,所以父母之命,生死之逾,皆拦我不得,纵使生不能成婚,死亦要成双。”
于是一语成谶。
祝英台迫于父母之命穿上大红嫁衣嫁于马文才。
梁山伯相思成疾一身素缟,至死未能再见到祝英台一面。
祝英台的花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