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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1 / 2)


第十四章

张氏见自家的小胖子坐在地上沉默不语,不似刚刚那般兴致勃勃地招揽生意了,安慰道:“不是你的唇红不好,是大家都没见过,而且二十文一支太贵了,不如你卖便宜一点,兴许就有人来买了。”

小胖子嘟囔着嘴,摇摇头,这已经是他能接受的最低价,不能再降。起码在未实现批量生产之前,低于二十文他就亏本了。

真的太贵了吗?

樊凡抬头看着人来人往,听到菜摊上的大娘在为一文钱讨价还价,他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或许不是他卖得太贵了,而是来这里的人都太穷了。

樊凡举目四望,周围皆是卖肉的、卖菜的、卖鱼的……显然,这就是个菜市场。再看来来往往的人,穿的是麻衣粗布,多是上了些年纪的大婶。

想从一个精打细算过日子的管家婆指缝间抠出二十文钱太难了,毕竟这都够全家子畅快地吃顿肉了。

受众不对,无怪一支都卖不出去,想到如此,樊凡的心情也好了一些。至少这说明,只要找对了顾客,他的唇红还是有机会卖出去的。

想明白后,小胖子把自己的唇红膏收好,又开始兴致高涨地帮娘亲招呼豆腐生意,以致才到晌午,今日的豆腐就销售一空,足足买了八十七文钱。

张氏带樊凡到附近的面摊吃了一大碗臊子面,筋道的面条,泼上满满一勺滚烫的油臊子,撒上葱花,简直让人胃口大开。

吃饱喝足后,樊凡又取出自己的小布兜,说道:“娘亲,带我去卖胭脂卖首饰的地方,我要卖唇红膏,好吗?”

张氏自然不肯,那是贵小姐贵公子闲逛的地方,自家儿子的这小玩意,哪里能入得了贵人的眼。奈何,小胖子打诨耍赖,张氏拗不过他,只好带他去,并叮嘱樊凡,若还是卖不出去,就不许再闹了。

菜市场在中央街的最末端,而卖珠宝首饰的地方,则在中央街的中段,与东西横街相交,正是十字路口。

樊凡抬头看,发现这一带的商铺是红墙碧瓦的,每一家都挂着显眼的招牌,好不气派,路上也不再摆有小摊,宽敞的大道上,青砖透露着古朴。再看来来往往的行人,青衫长袍,厚底长靴,这派头可不是蝇头小民可比的。

路上偶有贵妇坐着敞天轿子路过,樊凡发现,她们与现代女人一般无二,也喜欢在脸上涂涂抹抹,只不过大明的化妆品制作技术实在有限,再名贵的胭脂水粉都差强人意,导致贵妇们脸上的妆又干又糙,直愣愣地往下掉粉。

由此,樊凡更是肯定,自己的唇红膏定能买个好价钱,论挣钱,这些贵妇贵女才是他的目标。

小胖子的腿虽短,却走得飞快,拉都拉不住,张氏只好紧紧地跟着。

这时,樊凡来到一家首饰铺子前,上边挂着商匾,道“怡芳居”,透过门户往里看,只见里面装饰豪华,靠墙摆放的货柜上,既有珠宝首饰,也有胭脂水粉,比较靠里的位置上还放了一沓唇红纸。

樊凡原本是想着要自个摆摊卖口红,可看到怡芳居之后,又有了新的主意。

一个人摆摊卖口红,又没商铺,一天能卖出几支?何不转换角色,干脆当个供货商,卖给这些首饰铺子,这样自己省心,卖得也多。

有了主意,樊凡没等张氏跟过来,当即就挎着小布兜进了怡芳居。

因为是晌午,店里的客人并不多,几个店里的伙计正在闲聊,其中一个伙计见有个小胖子跑进来,身上的衣服洗得发白还缝了补丁,当即斥责道:“谁家的憨娃子,赶紧走,赶紧走,这可不是要饭的地方。”

樊凡很生气,奈何自己势单力薄哦,只是仰头争辩道:“我才不是要饭的,我要见你们掌柜,我有好东西卖给他。”说着伸手进小布兜里,要拿口红出来。

谁知那伙计压根不信,一个贫农家的憨娃子,能有什么好东西,而且看到后面赶上来的张氏也要进来,当即既是鄙夷又是不耐烦,开始轰人:“走走走,穷酸样别在这里耽误我们做生意。”

被赶出来的樊凡很是生气,心里记下了“怡芳居”这个招牌,暗想,哼,今天你对我爱理不理,爷爷明天让你高攀不起!

虽生气,樊凡却也不气馁,出来办事,谁还不会受点委屈呀,当即准备找下一家。

张氏虽脸上也十分不好受,但她知道,儿子兴致盎然地干一件事,当娘的怎么能泼冷水呢,儿子没有放弃,她岂能先放弃了,横竖自己不过是个乡下农妇,面子能值几个钱?所以决定陪樊凡“闹”下去。

没走多远,樊凡又见了一家首饰铺子,名为“万宝斋”。这万宝斋装饰虽不如怡芳居豪华,却贵在古香古色,铺面也没有怡芳居大,里面的饰品却十分精致。

掌柜的是个长得有点敦实的胖子,看起来挺和气,因为客人少,此时正拿着鸡毛掸子扫尘。

樊凡可不会像刚才那么莽撞地进去了,拿出一支口红,对张氏道:“娘亲,凡凡先给你涂个红唇,一会进去让他们见识一下。”

张氏很配合地蹲下,让儿子给自己画了个唇妆。随后二人才走进万宝斋。

这一次樊凡没有被赶出去。

此时店里无其他客人,掌柜见走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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