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了。
这就是潜逃三十年的人口拐卖团伙的首领,外号张三。
一听就是化名,不过谁会用真名呢?能干出这种龌龊事的,早就把廉耻跟道德丢弃了。
房子里头的惨叫声混合着孩子们天真的童音,显得无比诡异,谢隐像是没听到一样,他不明白为什么罪犯总是欺凌弱小,女人、孩子、老人,他们只能从这些比自己弱小的人身上寻找可笑的存在感吗?
警察赶到时,外面被谢隐抓住的这三个还好,里头那已经不能看了,铁笼子里装了几十个小朋友,小的两三岁,大点的可能有七八岁,男女都有,但最可怕的还是地上那些横七竖八的尸体——法医估计要花很大一番功夫,才能将他们拼接完整。
验尸结果说是尸体身上的伤全是小孩子造成的,跟谢隐这个成年人没有一点关系,而笼子里的小朋友们则说,有哥哥姐姐挡在了他们前面,不让他们看。
小囡囡坐在谢隐臂膀上咯咯笑:“弟弟妹妹们都很高兴,大家要回家去看妈妈啦!”
谢隐点了引魂香,令他们得以魂归故里,有牵绊的可以入梦,没有牵绊的孩子则可以直接转世。
他单手立起,那些原本维持着死时模样的孩子便一点点褪去怨气,变成生前的鲜活,入了轮回。
算算时间,他当不孝浪子也有半年多了,这期间一直不曾回过家,谢隐没打算回去,不过他每隔几天就会打电话要钱,任父任母现在都怕了他,不管他们怎么挣,都赶不上儿子要,打电话给女儿吧,任晓却说哥也天天问她要钱,她把钱都给了哥哥,已经没钱了。
这日子可真是没法过了,任晓有点不忍心,就安慰了他们几句,又打了几千块钱回来,这下任父任母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无比依赖任晓,可能是意识到了儿子的不中用,女儿以后就是依靠,他们对任晓的态度也渐渐好起来。
任晓感觉很不可思议,她从小在家里算是个隐形人,有什么好东西肯定是先哥哥然后爸爸,最后才轮得到妈妈跟她,时间一长,人也习惯了,不会再多想。
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父母关爱的滋味,未免有些沉醉,所以当她得知任母出了个小车祸导致卧床不起时,吓得她赶紧请假回家。
任母是骑电动车跟人家撞了,好在人没事,就是右腿骨折,得在床上躺几个月。
她想儿子啊,可打电话给儿子,那没良心的儿子却根本不愿意听她说这些,张嘴就要钱,她都说了家里给她住院的钱都没有,他不管,就是要钱!不给钱就不配当他爸妈!
任母被气得狠狠哭了一场,愈发感到脆弱,见到赶回来的女儿才大哭出声。
任晓连忙安慰她,她请了半个月的假,就在家里照顾任母,结果三姑又来了,上门就是给她介绍对象,这回这个说是家里很有钱,好几套房好几套车,身高还行,长得也不赖,唯一的缺点就是年纪比任晓大,今年三十五了,之前有过一段婚姻,不过不是他的错,没孩子。
最重要的是,愿意给彩礼,五十万!
任父任母当时那眼睛就跟天黑了公路上那些轿车开的远光灯一样,差点把人闪瞎!
两人当即便定下时间,要让任晓去看人,任晓当然不会去的,然而任父任母瞬间露出真面目——她这才知道,他们前段时间的示弱与讨好,其实都是虚假的表象,只是害怕儿子不孝顺,连女儿也跟着学,所以想要稳住她。
现在女儿能换五十万,为啥不换?至少他俩以后养老有着落了!
任晓被气得要命,她觉得自己一腔真心付诸东流,甚至那些担忧跟孝顺都成了笑话,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真心,在父母看来一文不值,远远不及彩礼来得让他们看重。
为什么呢?
如果她是个儿子,那么她重点大学毕业,在首都做hr,对他们来说肯定是值得天天炫耀的优点吗?但就因为她是女儿,这些优点就都成了她的附加价值,以此抬高价格。
愤怒至极的任晓直接跟父母摊牌,“我喜欢女人,我不喜欢男人,我是同性恋!”
看到父母露出那种震惊、不敢置信的表情时,任晓感觉无比快意,就是这种报复的感觉,就是这样!没想到吧?她根本不喜欢男人!
然而接下来的一巴掌直接把任晓给打懵了。
向来在家里话比较少,不怎么逼她的父亲,居然比母亲还激动,一听说她不喜欢男人喜欢女人,仿佛自己的财产被剥夺了,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打,骂任晓伤风败俗,说她这样的白送都没人要。
难听话一波接一波,都说农村妇女骂街最粗俗,可从任父口中说出的这些羞辱言语,可比村妇骂街恶心多了!
她转身就想走,她根本就不该回来,现在她才明白哥为什么再三叮嘱,不管发生什么事都别回家,是她愚蠢心软,才会被母亲出车祸所吓到,结果她得到了什么?
不听他们的去跟三十五岁的二婚男人相亲就是罪,因为四舍五入是她这个赔钱货女儿让他们损失了五十万!
现在这个女儿居然还敢说她不喜欢男人,喜欢的是女人,是个女同性恋,那任父任母怎么能不爆炸?
任晓想走,却被任母拖着伤脚抱住,她总不能把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