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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1 / 3)


1943年秋, 罗山镇小高村

外面蒙蒙的,全副武装的樊旭星点着两把火把在院子内挥舞着,体态轻盈,如同在跳着舞蹈, 可忽上忽下, 忽右忽左的动作,一下就扫倒一片蝗虫大军。

屋内的樊哥喝了几口开水, 刚喘匀气,见妹妹在对付那些虫子,就不顾倪兰儿的用力拉扯,在屋内一通寻找, 学着妹妹那般戴着帽子与围巾出了屋, 从干柴堆里抱来了一把柴火,在院中间点燃了一个火堆。

火苗从小到大, 渐渐燃起的光亮在灰蒙蒙的天色中十分显目耀眼, 一下子就吸引了不少别处的蝗虫大军朝火堆中飞窜过去。

‘火能吸虫’, 这一句可不是空话!

蝗虫雨下了摸约半个小时, 樊家院子里已经堆起了厚厚的一层蝗虫尸体。眼瞧着院子里的蝗虫差不多都已经落到了地面上,樊旭星深觉杀得不够过瘾,扔下手上烧得差不多的干柴,兀自抱起一把干柴,就跑出了院子, 留下一句:“我去田地点火烧虫。”要去杀个痛快淋漓, 杀个天昏地暗, 再说,杀灭得越多,这害人的东西留下的虫卵也会少,免得来年又受害。还有,这蝗虫大军是一站接一站的掠夺过去,这里多杀,下一站就会少又虫害,这是一件功德。

“等等,爹也去……”樊父叫了声,不放心闺女一个人去,赶紧出了屋,想了想,又回头,将儿子头上的帽子与围巾夺来,给自己武装起来,接着,也抱上一把干柴跟了上去,走到半人高的墙外,还不忘回头冲儿子喊了声:“你留下处理地上这些,星星说能吃。”能不能吃,他没试过,但真的饿极了,有观音土的人也大有人在。更别说,还有丧尽天良的人,干‘易子而食’,或是吃‘两脚羊’之事。此时,不说能不能吃之事,先杀虫去。

“诶……”回头见媳妇儿那副白日见鬼的胆小样儿,也就没出声让她帮忙了,本是乡下土财主的娇养闺女,嫁给他也没过几天好日子,日子还能过下去,也就不救改变她了,就像妹妹说的,目前这情况只是暂时的,过两年就找机会回县城过日子,灾难会过去,战斗会结束,好日子会回来的,想到这,他不由的苦笑,对着妻子道:“你回屋看着儿子与娘吧。”自己取出背篓,蹲下收拾起院内地上的蝗虫尸体。唉,这样多,真恶心,真能吃吗?不过妹妹看得书多,又能干,听她的没错。

樊家的地不多,来小高村的日子太短,只有两父子,来不及开荒。那种租佃农,雇长工的日子一去不复还。但离家比较近,就两亩山地,没有水田,河边的水田都是高姓人家,村里没有地主,水田最多的人家,就是村长家,也不过只有十亩水田罢了。还是因为他家儿子孙子多的原因。

前不久,樊家将未成熟的玉米全部掰掉,只剩下一些土豆与红薯,这两种农作物都是埋入土里的,叶子与茎干被祸害光光,虽然会影响长大,但总还是能剩下一些。不像那些种了小麦或是稻谷的人家,是颗粒无收了。

但敢种小麦与稻谷的人家,在小高村也算是好人家,多少会有几分家底。今年冬天是饿不死人的,熬过了冬天,开了春就有野菜,糊弄糊弄,也就活下来了,当然也有糊弄不了的孩子与老人,那也是平常事,这年头,饿死个把人,那是常态!

死去的人,也就死去了;活着的人,还是要接着活下去。

一路上,见到的庄稼都是惨不忍睹,有村民坐在自家被祸害的田垄上,又是扑地,又是拍腿,大个头的男人瞬间被泼妇伏体般,哭声咒骂声混成一片,如同一场场人生惨剧!

一到自家地里,樊旭星与樊父用抱带过来的干柴在田地上点起火把,父女俩一下一下的挥舞着手上的干柴,如同‘千里之内一点火’,四周的蝗虫一下子蜂拥而来,樊旭星的两手舞得越来越快,而地面上的虫尸越落越多,一个地方满了,父女俩就换一个地方。

舞累了后,开始在路边捡拾柴,在田地上堆起火堆,火堆越烧越旺,火光熊熊,青烟滚滚,成千上万的虫子疯狂享用着盛宴,又被亮光吸引着蜂拥而来,前扑后继,好像半点也不怕死一样……蝗虫一扑死,就成灰,这不成。

樊旭星让父亲歇一歇,自己在火堆前挥舞着,不让蝗虫去扑火,中途打落下,让它们留下全尸,让它们成为人类的口粮。

周围的村民看到樊家的办法,不知为何,原本凉透的心也活络起来,开始忙活起来,跟着樊家照猫画虎。虽然被吃了一大半,可能保住一点是一点,哪怕是一棵苗呢。人人抱着一丝希望。

离村子近的田地,倒有一多半都有人在扑杀蝗虫。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传万……一时间,全村人出动,开始扑死……这一通苦苦博杀,一直到了用火光吸引来的虫变得越来越少,樊旭星又让父亲回家一趟,与樊哥一起拿了几个麻袋过来,父子(女)三人都用麻袋把死了的蝗虫往里头装,见此状,有村民们过来问究竟,上回樊家掰玉米的事情,让他们明白城里来的人家懂得比较多,樊父也就说了句‘能吃’就闷头不言。

村民们见问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也就跟着装麻袋了。到时多盯着点,也就知道樊家干什么了。

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如果你上赶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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