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府中守卫深严,布满便衣警察,颇有风雨欲来的感觉。 而且从一楼到三楼的楼梯旁,几乎是十步一岗,隔一小段就有一个配枪警员。更别说在三楼大堂门口了。 “洛哥。” 庄世楷走进没关的木门内,只见雷洛正手持毛笔,在书桌前龙飞凤舞的写着大字。 “你来啦。” 洛哥穿着一身西装,把毛笔搁下,站直身体,朝庄世楷笑道。 随后,洛哥也朝玫瑰点点头,玫瑰则挽着庄世楷的胳膊口称洛哥。 今天,玫瑰穿着白色西装,恢复平时冷艳淡漠的神态。玫瑰也只是打个招呼而已,并没有再去过多看他。 既然小弟把女人收了,那么就是兄弟的女人。什么好看的,也没什么好想的。 “财运亨通?” “洛哥的字真漂亮!” 庄世楷走近桌前,看清桌上墨汁未干,苍劲有力的四个大字,顿时鼓掌叫好。 此刻,虽然外边白天,但三楼大堂里八面窗户全部拉紧,一片黑暗,只有一盏吊灯照亮大堂中间陈设的沙发桌椅。 雷洛用白布擦擦手上的墨汁,笑出声来:“怎么样?这块招牌还可以吧!” 生活总要充满仪式感,江湖上更讲究规矩。 洛哥给四大家族的走粉招牌,可不是空口白话,而是有信物相证。可洛哥又不能拿块木匾出来刻“走粉招牌”等大字吧?于是洛哥亲笔书写的墨宝就是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