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 八点。 有骨气。 大厅摆着两张圆桌。 庄世楷、蔡元琪、卓景全等A队的伙计坐在两张桌子上吃饭。 “庄哥。” “我好久没来有骨气了。” “多吃点。” “有骨气的烧鹅最出名。” 庄世楷和蔡元琪等人有的吃饭,有的喝酒。 既然是庄仔请客,大家都免不了一人敬他一杯。 洛哥看中“庄仔”的消息,早就在警署里人尽皆知。 吃饭间,大家又都听说庄世楷开了一家手包店,生意十分火爆,眼里不禁露羡慕的情绪。 这间手包店还有洛哥的股份!真想是绝了!长的帅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不过,别人的机遇和生意,再也羡慕都没用。不如和庄哥打好关系,等庄哥上位带带他们。 伙计们想的都很通透,餐桌上的气氛自然就热烈起来。 由于警署里还有其他队的便衣、军装警值班。所以A队除了标叔以外,伙计们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在场。 “有骨气”楼则是旺角一家很有名气的老字号粤菜,据说老板是民国时广城移民来的大厨。烧鹅、乳猪、石斑鱼等经典粤菜都做的很好。 要不是庄世楷大方请客,普通警员也难得来酒楼吃一餐。 酒过三巡,庄世楷肚子吃的有点撑,需要放放水。 他起身走进卫生间。 片刻后,庄世楷扯起裤子往外走。 “拥着你,当初温馨再涌现。” “心里边,童年稚气梦未污染。” “今日我,与你又试肩并肩。” “当年情,此刻是添上新鲜……” 庄世楷身心舒畅,哼着小曲走出洗手间。 正当他刚刚把拉链扯紧,还陶醉在自己美妙歌声中时,队里“阿江”突然冲上酒楼,大声喊道:“不好啦!庄哥!有人在店铺闹事!” 伙计们吃饭有快有慢,由于庄世楷是主角,所以他其实是最晚的那个。另外七八个伙计早就离桌撤退,或是在阳台吹风,或是去楼下逛街。 庄世楷刚刚已经许诺,等等伙计们去店铺逛逛,并且每人发一个包包拿回家讨好老婆。没有老婆,女友?拿回去送给老母咯! 他也想顺便去巡视下店铺和摊位,看看真实销售情况,心里有对销量有个谱,账目上才不会出错。 所以,他放完水其实就准备去结账,然后带着伙计去下楼逛街。 只是没想到在他去放水的时候,已经有伙计尾随美女逛到通菜街了。 不过有骨气和通菜街都在旺角,步行就十来分钟,喝完酒吹牛打屁,散散心,逛到那里太正常。 可现在慌慌张张跑回来是什么意思? 庄世楷眯起眼睛,脑袋瞬间清醒着出声问道:“哪家店铺?是谁在闹事?” “庄哥!就是你的奢侈品折扣店!” “是大眼明的人在闹事!他们三十多个人,现在把店铺围起来了!”阿江比较机灵和聪明,看见对方人多,没有一个人轻举妄动,而是率先跑回来报信。 庄世楷虽然酒喝的不少,但是体质过人,根本没醉。他一下就知道是A货包包销售太火,导致有社团的人盯上这块利润。 可是猪油仔早就和各路社团打过招呼。要卖A货包包没问题,下单订到工厂就行。这等于是让出一部分利益,给社团揾食的机会。谁会蹿出来和他作对? 庄世楷以前在油麻地只是军装,和社团接触不多,把目光瞥向旁边的人问道:“大眼明是谁?” 卓景全对旺角了解更深,马上答道:“大眼明是‘小阎王’的头马!” “靠!是颜九,甚至可能是颜同在搞事!”庄世楷爆了一句脏嘴,酒桌旁的伙计们都表情一变,神色有些不善。 “庄哥!我们挺你!” “颜同那狗东西,我们潮州人怎么会怕?” “庄仔,你说怎么办吧。”蔡元琪表示也非常光棍。 庄世楷把手搭在腰间,冷笑着问道:“都带枪了?” “带了。” “都带了!” 蔡元琪、卓景全等人纷纷掀起衣角,露出一把黑色枪柄。 现在的便衣警员不管是上班、下班、几乎无时无刻都带着枪。一是因为社会混乱,二是因为枪象征着权势。 带枪的人说话都大声! 关注公众号:书友大本营,关注即送现金、点币! “那就跟我走!”庄世楷抓起椅背上的外套,起身走到柜台丢下两张千元港币。一群面红耳赤,气势汹汹的警员跟在身后,哒哒哒,快步冲出酒楼。 一群人走在旺角街道的路上,路人们纷纷闪开,不敢惹这群身材健壮的汉子。特别是当有人瞄见十几把警枪时,更是咽着唾沫,有多远躲多远。 庄世楷一边穿上外套,一变走速走路,一群人很快就冲进通菜街,抵达街道中心的繁华地段。 只见几十个穿着花衫,表情嚣张的古惑仔,正在把街边最大、最漂亮的一家店铺围起。 一大群逛夜市顾客、摆摊商贩远远躲着,像是在看好戏,也是想要躲掉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