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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失形象(2 / 3)


吧!”

“真的一点毛病都没有?”

薛清灵连连点头保证,“真的没有,已经好了。”

裴疏听他这么一说,只是轻轻笑了一声,而后从腰间解下笛子,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薛清灵左膝轻轻敲了一下,薛清灵抽气了一声,眼睛里马上疼出泪花花,原本就淤青了一片的膝盖,就算是轻轻的按一下都疼,更别说毫不“心慈手软”的裴大夫,不打还好,一打准在你身体的穴位上。

薛清灵憋着眼泪,终于老老实实的掀开下摆,把裤子往上卷,露出纤细白皙的小腿和淤青一片的膝盖,极少见阳光的皮肤此时白的晶莹透明,在淡淡的光线下如同山上开着的梨花一样,膝盖上青紫色的瘀肿在这样雪白的肌肤下看起来尤为严重,青紫色的血淤极其骇人。

裴疏见到他膝盖的时候愣了一下,只是转瞬间便面不改色的在掌心里抹上药膏,准确的按在对方淤肿着的膝盖上,而后掌心里汇聚出一股阴阳两转的内力,内力配合着药膏轻轻的在伤处按压抹开。

薛清灵眼睛里忍不住的又崩出一阵泪花,实在是按上去的那一刻太疼了,控制不住,不过幸好也只是疼了一小会儿,最初的疼痛消失了,他就感觉到膝盖的地方开始升温,像是有一股十分舒适的热意从骨头里散发出来,让人觉得非常舒适。

也只不过是揉了一会儿,薛清灵感觉到自己腿上的淤仲已经消退了,裴疏也松开了手,给他换另一条腿。

薛清灵小心翼翼的坐在水井边,看着那边的裴大夫慢条斯理的把药膏倒在掌心里,顿时就预先感觉到右边膝盖上会有一阵巨疼,薛清灵只好先自己捂住嘴,免得等会儿不小心在裴大夫面前发出杀猪一般的叫声。

有失形象。

裴疏见他这幅怂兮兮的模样,眼睛里闪过一丝笑意,手上的动作却是更加轻柔了,然而就在这时,他突然注意到了,薛清灵右边小腿的后面,有一道斜着向上的疤痕,那疤痕不宽,却有三四寸长,红粉色的伤疤,与周围白皙的肤色形成鲜明的对比。

薛清灵注意到了对方的视线,下意识的把小腿往后缩了一下,脚尖向后压,他弓起右腿,不让腿上的疤痕暴露出来。这是他小时候不小心绊倒在药镰上留下来的刀疤,当时伤处比较深,就留下了这样的一道疤痕。

这疤痕太丑了,薛清灵并不太想让别人看到,幸好长在这种地方,平时有外衣挡着,除了亲近的人外,没有人知道他腿上有这样一道疤。

裴疏沉默了一会儿,没有开口说话,因为留意到薛清灵的躲闪动作,他便体贴的装作没有看见。

薛清灵见对方并没有提起那道疤的事后,不由得放下心来,这时两边的膝盖上都被抹上了药膏,淤肿化开了大半,他不由得心情也变好了许多,出声问道:“裴大夫,你这药是哪来的啊?”

他对裴疏手上突然出现的这三种药十分好奇,尤其是第一种敷在眼睛边的那盒浅绿色药膏,不仅能化去眼底青黑,照镜子的时候,似乎眼睛也变得比平日里好看多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是我亲手做的,用的是医馆里的药材,你要是喜欢的话,这些都送给你。”

薛清灵确实有点想要,但是……他仰头看裴疏,面露窘色:“这怎么好意思呢?”

裴疏似笑非笑:“你就说你要不要吧。”

“……要。”薛清灵摸了摸自己的脸,突然觉得自己居然还有脸皮厚这样一个优点。

“走吧,去医馆里,我给你讲讲这些药的用法和疗效……”

白天里,回春堂的病人并不多,或者说几乎没有,除了两三个来买药的之外,根本就没有踏进医馆的人,毕竟回春堂没有大夫的事,已经在临安城里人尽皆知,哪怕是想要求诊的外地人,稍微找个城里麦包子糖葫芦的人询问一下,就决不会选择来回春堂。

“不去!我绝对不去医馆!大夫都是骗人的……”

“我不需要去看大夫。”

“你们都别劝我,我不看大夫!”

住在临安城里寻隐路的一户张姓人家,当家的姓张,叫做张和冶,今年四十有二,他曾经是个木匠,后来伤了手,也就不做这行当了,家里有几块地,靠收租过日子。张和冶每天拿着把扇子在城里闲逛,也算是优哉游哉,只不过,近几个月来,他身体出了毛病,先是两腿水肿,他也没太当一会儿,后来就开始咳嗽,尤其是到了深夜的时候,就干咳不止,咳得非常厉害。

他的媳妇儿,还有儿子儿媳,全都劝他说要找个大夫过来看看,可是张和冶偏偏不肯,还把找来的大夫赶了出去,因为他不相信医馆里的大夫。

张和冶幼时得过重病,找了好些大夫,吃了无数的药,其中也遇到了不少庸医,全都没有把病给治好,等到后来有一天,张和冶把药全都倒掉之后,他的病却莫名其妙的好了,自那时候起,张和冶就开始不相信医馆里的大夫,也不愿意找大夫看病。

与其让庸医开一些乱七八糟的药方,不如等着这病自己变好。

“不过就是咳几声而已,过几天就好了……”

一开始,张和冶是这样跟家人说的,可是后来,他夜里咳嗽越来越严重,吵得旁边的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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