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还没娶媳妇,这要是进去了,以后谁还愿意嫁他啊?
“挨千刀的,你小小年纪,心思怎么能那么歹毒呢?”苟菊怒目圆睁。
沈知欢也不搭腔,扭头看向院门口。
左右不过几分钟,一群身着制服的警察走了进来。
“是谁报的警?”
沈知欢连忙举手,“同志,是我报的警?”
不等警察询问,沈知欢简单扼要的说了报警的原因,并向警察同志出具了关于换婴事件的证据以及那些汇款单。
非常完美的一条证据链。
领头的警察深深的看了眼沈知欢,笑着道:“小丫头,不错啊!这世上要多几个你这样的热心人,咱们警察得少走多少弯路。”
“伸张正义,人人有责!”不要钱的好话,沈知欢张口就来。
人证、物证都有了。
警察来得快,去得也快。
赵家一家三口都被带走了。
准确说,是苟菊被带走,苟菊的闺女和儿子只是作为证人,一起跟着去了。
作为当事人,赵小春母子三人和秦海生夫妻也跟着去了。
至于秦丽娟……
警察念她大着肚子,再则也没有参与换孩子,至于自私隐瞒事实真相,那是人品问题,不构成犯罪,所以只让她在案子了结前,不要离开本县城。
亲戚朋友见事情闹成这样,也不好意思再留下,纷纷找借口离开。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