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让邻里们放了心。
官府还来了一趟,等到“冯素云”的尸体已经在家中摆满了五日,每隔五日,冯文铮带着丫鬟杏雨就会在门口出现一趟,让百姓见着两人无碍。
满了半个月,官府在宵禁的时候,特地给冯家人一些时间,让人拖着满满当当撒着生石灰的棺材到冯家的墓地里,安葬了这位可怜被和离的“冯素云”。
冯素云已经去世了,她的那些铺子和庄子都改在了冯文铮的名下。
宁蓁蓁不打算在此地久留,改完了这些之后,接着便去拜访鸿鹄书院的长辈与同窗好友。
冯文铮已经病倒在床上很久了,加上生了“肺病”,算起来已经闭门不出一个多月。
宁蓁蓁给脸上加上一层淡淡的蜡黄色,像是久病之人的容貌,再黏上了假喉结,用炭笔花了眉毛,再吃了一种药丸,让声音沙哑低沉起来。
这样的宁蓁蓁,带着儿子冯远承到鸿鹄书院与那些帮助过的人那里拜谢。
这是最难的一关,他们都没察觉出来有什么不对,让杏雨狂跳的心也平静下来。
是啊,就像是主子说的,老爷已经病了很久,声音沙哑,肤色蜡黄,与主子有什么分别?
冯远承或许一开始发现生父已经换了人,宁蓁蓁抱他的时候,这孩子会瘪嘴哭闹,这两天也习惯了。等到大了,这位冯家的小少爷也永远不知道,真正的父亲冯文铮已经去世,是姑姑抚养他长大。
冯文铮的妻子已经办妥了和离,也不用和这等无情女子还有岳家再会面,接下来只要换个住处就好,只是杏雨不知道为什么要去京都,京都里可是有金家人。
坐在马车里,杏雨小声说道,“老爷,何不在乡下买个宅子住呢?”
“越是小地方,反而越不安全。”宁蓁蓁说道,“京都里有金家人也没什么关系,你看我这般模样,像是曾经的金夫人吗?”
杏雨想,自从和离之后,像是有什么禁锢主子的东西分崩离析,这样的装扮,或许金家人一开始会觉得发愣,像是见着了冯素云,但是很快就会想起,冯素云本来就有一个哥哥叫做冯文铮,既然是兄妹,眉眼之间相似也没什么。
“若是我再强壮一些,见面打金庭一顿都可以。”宁蓁蓁挽起了袖子,“毕竟好端端的妹妹被他和离了,你说是不是?”
“老爷!”
宁蓁蓁笑了笑,“你放心,既然妹妹已经去了,与金家便毫无干系,打照面的时候冷淡便好,他走他的独木桥,我过我的阳关道。”
此时孩子哭了,显然是饿了,杏雨拿出了玻璃奶瓶,把一直用暖手炉温着的奶喂给冯远承吃。
没想到玻璃还有乳胶都被折腾了出来,也好,有了乳胶,她喉结做得才真。
忙完这些琐事一共就用了三天,宁蓁蓁没给那些贼人反应时间,就带着一家人去了府州,打算从府州里找到金正镖局的人,护送他们一行人去京都。
没住庄子,宁蓁蓁选择住入了更小的一间宅院,新邻居见着了一脸病色的她怀中抱着个孩子,打听清楚了之后,邻里们咋舌不已,居然是现在驸马爷曾经的小舅子。
那位冯氏也是可怜人,竟然呜呼哀哉了,现在是金庭尚驸马春风得意的日子,谁也不会在这个档口去提冯素云,免得被人听到了。问起了宁蓁蓁是不是要读书。
毕竟冯家也算是书香门第,冯文铮也是个童生。
“郎君既然是读书人,可要继续念书?京都里最好的书院是束流书院。”
“自然是要的。”宁蓁蓁温声说道,有热孝在身,宁蓁蓁并没有与邻居们多闲聊,就回到了宅院。
刚到了屋里,杏雨就颤抖着声音问道,“老爷,您还要参加科举?”
“是。”
杏雨觉得,就好好过一辈子,不好吗?她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这可是掉脑袋的事!”
“杏雨,”宁蓁蓁的眼中像是有火光在燃烧,反问道,“你当真以为,我不恨金庭吗?”
杏雨被那样的眼神给烫了。
宁蓁蓁轻声说道,“父亲为何忧思过重,是因为他后悔将我许配给金庭,我冯家是金家的救命恩人,父亲看重金庭的读书天赋,资助他读书,还将我许配给他。但是成亲之后,他便不读书,去折腾行商之事,这便让父亲与我十分失望。这也就罢了,后院的那些莺莺燕燕,你觉得他将我置于何地?当时成亲之前怎与我说的?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金家老夫人更是说,不可能会纳妾的。但是那些女人怎么像是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金小月成了苏小月,金老夫人不羞,我都替他们作呕,是养女,不是童养媳,那是当做妹妹看待的,怎么就下得去手?还有飘雪,他怎会不知那是我的丫鬟?最后,还有你的脸……”
宁蓁蓁的手抚着杏雨的面颊,后者畏缩了一下。
杏雨结结巴巴地说道,“小姐,我的脸是在厨房里不小心被刀划到。”
“你觉得我信吗?他说了什么,或者想要做什么,你自己划得吧。”宁蓁蓁摇摇头,“再说了,因为陶氏(冯文铮和离前的妻子)的霸道,母亲也知我心苦,不愿让我和离,让我做好金家夫人。她临走的时候,还担忧我在金家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