媚吧。”
出于礼貌,陶暮也伸出手,两手相握的一瞬间,陶暮感觉到自己的掌心被人挠了一下。
余媚冲他眨了下眼睛,倾身上前凑到他耳边大声道:“或者,你也可以叫我嫂子。”
如果不是陶暮下意识的歪了下头,余媚都能亲上他耳朵。
舞池里的噪音干扰实在太厉害,大家说话都得这么凑耳朵喊,所以没人察觉出余媚的不对劲。陶暮不动声色地抽/回手,大毛笑嘻嘻的凑上去:“嫂子你好漂亮呀。”
余媚仿佛没听见大毛的话,仍旧盯着陶暮喊道:“生日快乐。这生日蛋糕我选的,你喜欢吗?”
“对!这蛋糕是余媚选的。不过那寿桃是我亲自加上去的。”苟日新指着跟蛋糕风格非常不符合的寿桃,傻兮兮笑道:“喜欢吗?”
陶暮三人恍然。大毛笑着说道:“我说这蛋糕风格怎么这么不搭。狗哥你的审美可没有嫂子好呀。”
苟日新似乎特别满意自己的女朋友,听到这话立刻笑的见牙不见眼。相比之下,余媚似乎对陶暮这个寿星公更加感兴趣,坐下来的时候还特地从苟日新的旁边挪到陶暮这边,笑嘻嘻的搭话:“帅哥你今年多大了?听我们家大狗说,你功夫特别好,还考上了京城电影学院的科班生。将来肯定是大明星啦!”
“来,咱俩喝一个呗!你狗哥说他今天在剧组把你和你哥们得罪了,晚上要负荆请罪,还怕你不接受。那你给姐姐一个面子,咱俩碰一个——”
没等陶暮开口,余媚特别轻佻的补充道:“你只要愿意原谅你狗哥,嫂子跟你喝交杯酒都成。”
余媚这番话刚说出来,就有几个苟日新的哥们不太舒服的皱了皱眉。当然也有不敏感的,还坐那儿起哄叫好。陶暮对这种行事轻佻且自来熟的人向来不怎么感冒,这会让他想起上辈子在酒吧或者其他地方打工时必须应付的一类客人——比如见色起意的,或者借酒装疯的。
刚回沈家那几年,他不愿意提起这些经历。然而沈毓的那些护花使者们却总能在各种场合以各种方式提醒他,他陶暮的过去是多么卑微谄媚——为了赚点酒水提成,都可以忍气吞声讨好卖乖。以此来佐证他在面对更大利益的时候必定会为达目的不择手段,间接印证陶暮的为人就是如此虚伪圆滑城府深沉,比不上沈毓的天真烂漫品格高贵。
当然后来他们也用事实证明了,陶暮确实就是这种阴险恶毒虚伪妒忌的人。
陶暮从来不否认他就是那种虚伪且利己的人。但是在与利益无关的事情上,陶暮也乐得展现自己的风度和人品。也正因如此,即便心底很不喜欢余媚的行事作风,陶暮还是端起酒杯冲着苟日新的方向碰了碰:“交杯酒就算了,我跟狗哥碰一杯,咱们一笑泯恩仇吧。”
说着,陶暮非常干脆的将满满一大杯冰镇啤酒一饮而尽。大概是在孤儿院的时候节省惯了,陶暮喝酒的动作非常干净。即便是举大杯狂饮,也并不像很多人那样啤酒顺着下巴往下淌,喝的脸上脖子哪儿都是。反倒是慢条斯理滴水不剩,喝完最后一滴的时候将酒杯倒扣过来。彼时苟日新还剩一半没喝完,不得不甘拜下风。一边喝酒一边冲着陶暮竖大拇指。
大毛小胖还有苟日新的武行兄弟们齐刷刷的拍巴掌叫好。大概是因为陶暮主动给台阶的举动对了胃口,苟日新和他的武行兄弟们对陶暮三人的观感越来越好。接下来的气氛也越来越融洽。
男人嘛,不管年纪多大,聚在一起喝多了避免不了的就要吹牛。说要自罚三杯其实狂怼了三瓶啤酒的苟日新隔着他女友,拽着陶暮的胳膊就开始吹嘘自己的过往功绩——他自称是武当派的俗家弟子,说自己功夫也很不错,给很多大明星都当过武替,其中还有几位是当下娱乐圈很火的打星。
“……其实我不觉得那帮人就比我厉害多少。他们就是运气比我好,真要是换了我在镜头前,我也未必就比他们差。打星嘛,只要动作漂亮就好啦,再说我长的也不是那么磕碜吧?”
苟日新说着,拍了拍自己鼓鼓囊囊的胸肌和肱二头肌:“瞧瞧,多有男人味儿!”
陶暮坐在旁边,看着一手拎着酒瓶子一边扮演健美先生的苟日新,隐隐约约倒是记得上辈子,这人好像因为威压事故摔断腿了,又因为没能得到及时治疗,最后好像残废了。
这么一想,这运气是挺不好的。
陶暮自己的运气就很不好,所以他看待同样运气不好的苟日新,未免有些同病相怜。
余媚夹在两人中间,看着一喝醉了就搂着人撒酒疯的男朋友,极为隐晦的翻了个白眼,大声说道:“又喝醉了吧!成天念叨你那点破事儿,现在还念叨陶暮这来了。你丢不丢人啊?你不会真以为自己能成大明星吧?”
似乎对余媚的这番数落很熟悉,醉醺醺的苟日新只是憨厚一笑,不以为意的笑道:“这不是闲聊嘛。我就跟陶暮兄弟聊聊我的理想。电影里边不是有那么句台词儿,人生要有理想,不然跟咸鱼也没什么两样。”
余媚冷笑,几位熟稔的点燃一颗女士香烟:“我看你就是一条咸鱼,这辈子翻不了身了。”
苟日新的几个兄弟都听不下去了。对着余媚怒目而视。余媚不甘示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