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通过长期服役的方式一般是四五年,经兵部简选,当散官。
散官有俸禄,但不管事勋官、散官、职官很多人分不清,要注意了。
三者中最重要的就是职官,可以管事,像县令、太守、御史、宰相之类就是职官。
散官发得很滥,历朝历代一般是做加衔,或者死后追赠。只要达到一定级别,活着、死了都能领,无非高低而已。
第四个好处是抵罪。
所有勋官在犯私罪注意,是私罪时都可以减刑,也就是从宽处罚,判得很轻。
五品以勋官本人及子弟犯罪,同样可以减刑。
鞭笞、杖责之罪,不用打,可以花钱免掉。
徙流之罪可以拿官抵,官不够再补些钱,你就可以不用流放岭南等地了。
第五个好处是门荫入仕。
三品勋官子弟等同于五品职官子弟的门荫待遇。
二三品勋官子弟可以国子学等,获得铨选资格。
方法门路还有很多,比如子弟通过服役叙散阶铨选等,不一一赘述。
五、府兵的泛滥
唐代的战争是非常频繁的,极其频繁,特别频繁……
而唐朝定都关中,起家河东,再加政策,府兵太过密集地聚集在关中、河东这两处说实话,这两地平原面积都不是很大,田地数量是有限的。
唐朝的府兵开始出现问题是什么时候呢?答题时高宗后期。
这里额外多说一句,有些人总喜欢找反例来说明府兵什么时候出问题,为此得出唐太宗时期府兵就出问题了。
但我要说,你真找反例,府兵设的第一天我就能找到问题。
看事情是看整体。
一开始问题少,慢慢问题多,最后崩溃,这是一个过程。
事实大多数学者认为武后年间才出问题,我说高宗后期已经提出了。
这时候其实已经有七十年了。
府兵在唐玄宗时期彻底崩溃。
当时关中府兵最少的家里只有十几亩地了,完全不够。
土地问题非常致命,因为这和府兵的经济挂钩。
朝廷分给府兵的土地理论大部分要收回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根本不这么执行,基本被府兵视为私有财产,自行分配。
人口增加后,府兵的土地越来越少,渐渐连训练、装备都难以维持。
另外就是勋官泛滥。
本文中说了,敦煌县四分之一的府兵是勋官,柱国55个。
其实敦煌地处前线,战斗频繁,立功机会多,别的地方没这么夸张。
但架不住唐朝自己乱来,没战场就计功。
太宗、高宗时“凡渡辽海者,皆赐勋一转”这个其实可以理解,毕竟航海太危险了。
征高句丽,所有参战之人,都赐勋转这个勉强可以理解,但唐高宗发的“阳光普照奖”太多,频率比太宗高得多。
武则天就更离谱了。
“今日御则天门,必是加勋一转”
“明日飨宣阳观,多应赐给一班”
武则天这人就是心里没数,动不动发“阳光普照”奖,还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次数还非常多。
而且,还不仅仅是给府兵赐勋,普通老百姓、官员之类让她高兴了,一样赐,而且赐的规模很大,万人、几万人非常普遍。
这个时候,有学者估算全国有150万勋官,府兵鼎盛时才60万,你算算有多少非府兵得勋官的人。
勋官多了,首先给不起的是政治待遇。
那么有人说了,给不起政治待遇,府兵家里有个一二百亩地,不一样能打仗吗?
一二百亩地的良家子,汉代就有,照旧法来呗。
很遗憾,有一二十亩就不错了,哪来的一二百亩?
这个时候,府兵这套体系就算是彻底崩溃了。
勋官仍然存在,但名存实亡。
唐玄宗开启募兵时代,职业武人首次成为一个国家的主要军事力量,府兵成为历史但护佑了唐朝七十年,其实已经不错了,没有什么制度是一劳永逸的。
发展到这会,募兵其实也是大势所趋了,宋明清三朝,除了开国初期,基本都走了募兵为主体的道路。
症结是什么?或许就是土地兼并。
先写这么多。
今天写这个,主要是有人居然说我不懂唐朝历史,不了解唐朝府兵。
我本写的就是晚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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