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某人还是如愿吃到了周家酒楼的特制卤烧鸡,但并不是半只,而是一整只。
刚刚难得提剑热了热身,这会儿他胃口特别好:“别不开心嘛,来吃烧鸡,大不了我的剑,借你摸摸。”
贺兰固憋着嘴,他刚刚可都听掌柜的说了,谭哥在江南精英节上大展身手、力挫群雄,今日之后,他谭哥就要在江湖扬帆起航了。
可偏偏,他这个头号迷弟居然没有在现场,这如何叫人不扼腕痛惜呢。
但摸一摸宝剑哎,这……实在叫人有些心动不已:“真的吗?不是都说,剑客的剑从不过第二人之手吗?”
“没那么讲究,我这剑名为不给,喏,自己看吧。”
不给剑?!这名字取得可真潦草又狂妄啊,贺兰固心里默念了几遍,居然意外得好听又好记。他见谭哥脸上确实没有勉强的神色,便大着胆子摸上靠在桌边的不给剑,剑入手一沉,但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地沉。
贺兰固出身放剑山庄,哪怕他从没有接触过山庄的核心事务,但剑他从小到大见的很多,这把剑的剑鞘实在很普通,普通到它并没有任何的特殊花纹,就像是江湖上最普通的剑客手里会拿的剑。
剑柄的制式也是很普通的样式,可当他轻轻提起剑,一瞬间剑光流泻出来,那种宝剑才有的光芒瞬间占满了他的眼眶。
贺兰固惊得“啊”了一声,甚至都没握住剑柄,剑光就瞬间消失在了他的眼前。
“谭哥,这剑——”
“嗯?”
“这剑好厉害!我从没有见过剑光这么盛却如此平和的剑,这把剑是出自哪位铸剑大师的手?”
谭昭:……那你可就是问对人了。
“你真想知道?”
贺兰固点头:“当然!”
“我自己打的。”
贺兰固:!!!!!!
“你不信?”
少年郎摇了摇头:“不是,我只是觉得,相较于谭哥的优秀,我好像就是个来人间凑数的家伙。”干啥啥不行,讨人厌第一名。
“那就让自己优秀起来,当你会的多了,就会成为别人羡慕的人,你以为我天生就会剑术武功的吗?”
贺兰固将手里的不给剑珍重地放在了桌上,这么好的剑放在地上,他的心肝会痛的:“嗯,我会努力的!”
“不再看看?”
贺兰固摇了摇头:“不看了,一眼足矣。”
再说了,他现在还在泡药浴塑筋骨,宝剑在他手里有什么好看的,下次他争取到前排,看谭哥用剑那才是真家伙,他嘛,还是先吃口烧鸡,再不吃就要被谭哥吃完了。
“不能给我留个腿吗?孩子还在长身体呢。”贺兰固可怜巴巴地开口。
谭昭:……给给给。
两人分吃完一只烧鸡,贺兰固有些好奇地开口:“沈姐姐她和周少东家离开好久了,谭哥你知道……”
“我不知道。”谭昭直
接将这个话题杀死在了摇篮里,见少年郎一副我还想继续聊聊的表情,他当机立断将人拉起来,“走,出去消消食,今晚听说有灯会,宵禁推迟到子时,你还没逛过江南的灯会吧?”
“没有,我要去!”
禹城的灯会是每逢十二开的,这个月的算是小灯会节,虽然规模不算太大,但对于贺兰固这样的“乡下小子”,已经是绰绰有余了。
他手里也有钱,没一会儿就买了一大堆,多是些小玩意,但新鲜又好玩,他实在难以控制住。
太罪恶了,明天早上就吃白面汤吧,最多卧一个荷包蛋。
“谭哥,那边的灯笼更好看,还有猜灯谜的,我……”贺兰固兴致勃勃地拉着谭哥挤过去,然后就看到周少东家跟个开屏孔雀似得在破灯谜博沈姐姐开心。沈姐姐还披了个斗篷,戴了面纱,但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谭哥,咱们要不走吧?”
谭昭:……好家伙,不愧是小青蛙口中的男妲己啊。
“走吧,人家暂时顾不上咱们,那边我看到有卖金桔的,陪我去买一些酿酒吧。”
等走近了摊子,谭昭才发现不仅有金桔,还有些山楂、板栗、鸭梨、荸荠之类,这会儿金桔才刚刚上市,味道有些酸涩,看得出卖得不是很好,倒是其他的剩的不多了,他干脆就直接包圆了,还给了送货钱,叫人送去客栈。
灯会一直持续到上半夜,贺兰固却是半分睡意都没有,回到客栈还在说着江南真好啊,等洗漱完躺在床上,直接秒睡。
第二天起来,还以为又要喊谭哥起床,没想到谭哥今天居然起得意外得早。
“愣着干什么?去吃早饭,然后来帮忙。”
“哦?哦!”
沈柔章带着小阿辞过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了,但谭昭来了酿酒的兴致,主要是囊中羞涩来着,所以他准备把昨晚买的材料都处理了,刚好也回赠周恕之一瓶酒,总不好他真的免费吃人家的喝人家的吧。
“大哥哥,你在玩什么呀?阿辞也可以玩吗?”阿辞今天穿了身俏皮的绿色衣衫,声音甜甜的,实在叫人很难拒绝。
“当然可以,不过你得把手洗干净,再把袖子束起来。”
阿辞当即点了点头,冲着娘亲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