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专属权。 “五年!前五年的版权可以由公司与我共有,五年后,歌曲版权归我个人,公司不再拥有这些歌曲的版权! 另外,飞碟那边,他们只能拥有发行权,歌曲的版权不能授权给他们。” 就在葛福宏有些两难的时候,陈启明开口了。 说实话,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陈启明也蛮担心葛福宏不会同意 但只要一想到前几天在破碎梦境中梦到的那种听歌方式,陈启明心里就立刻坚定了下来。 那种不用买唱片,直接在一个电话上就能听全世界所有歌曲的方式,既让他感到不可思议,也让他知道了其中蕴藏的利润。 所以,他绝对不能容许自己的歌曲版权落在其他人手里。 本来陈启明以为葛福宏会拒绝。 只是,让陈启明没想到的是,葛福宏沉思了一会后,居然点了点头。 “可以!” 葛福宏既然同意了,那陈启明也没什么说的了。 在刘慈伟出去打印好合同回来,陈启明仔细查看了一番,确认没什么问题以后,这才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大名。 如此一来,短时间内,他算是彻底绑在福隆公司的战车上了。 跟公司重新签完合同后,陈启明找了个空闲,给罗大佑打了个电话。 他既然已经决定留在福隆了,那自然要告知那边一声。 这对双方都有好处。 罗大佑那边在接到陈启明的电话后,似乎没想到陈启明这么快就决定留在福隆。 他还尝试了一下继续加筹码。 最后,在得知陈启明已经跟福隆签了新的合同以后,这才作罢。 不过,双方的关系倒是没有因为这件事产生什么矛盾。 最后,罗大佑还祝愿了一番陈启明,希望他在福隆事业大顺。 随后,还约陈启明有空一起吃饭,这才挂断电话。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