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昂暂住在博金位于霍格莫德村的房产里,这里是英国唯一的一个全是巫师居民的村庄,霍格沃茨学校就坐落在从这个村子发源的大湖旁边,这里建筑风格古怪,村舍用茅草覆盖屋顶,犹如中世纪的村庄,纵然巫师们已经能建造向魔法部那样辉煌高大,具有现代风格的建筑。 但巫师们铭刻于血脉中的神经质和古怪,让他们会做出各种让正常人的觉得奇怪的选择。 一方面是由于掌握着魔法力量的巫师,生活习惯与麻瓜不同,大部分麻瓜认为危险和麻烦的东西,对于他们只是挥一下魔杖的事情而已,所以他们粗手粗脚,毛毛躁躁,似乎字典中就没有小心和整洁两个字,因为对于麻瓜来说,杂乱无章的放置习惯会让他们找不到东西,但对于巫师来说,就是一个飞来咒的事情而已。 他们也不怕摔坏,或者损毁东西,因为只要你不是魔法物品,一个‘修复如初’,就能恢复好无意间损坏的东西,而弄得乱七八糟的时候,一个‘清理一新’,就能让它们整齐如初。 所以,巫师对损毁、伤害和杂乱,有着不同于麻瓜的理解,他们根本无法去在意这些被魔法可以轻易解决的麻烦,所以在麻瓜看来他们一个个就像熊孩子一样,对自己无限的放纵。 另一方面,赋予他们的魔力的血脉,让他们显得神经质,疯癫和古怪,根据陈昂研究博金血脉的结果来看,血脉中涌动的魔力,会侵蚀他们的理性,这个结果让陈昂有些惊讶,因为巫师最终竟然是像克苏鲁方面发展的,或者说他们最终是趋向于魔力的。 而魔力和人类观察世界的理性视角完全不一样,魔力是另一种观察世界的方法,以科学的,人类的视角,它看上去有些混乱,难以解读,它的逻辑和内在规律,在人类看来是难以名状的,一团混乱。 巫师们的魔力,最终居然是不可名状的。 越是强大的巫师越是疯癫,当然这也是他们越靠近魔法的真理的证明,因为这种魔法本身就是混乱无状的,反理性的,如果说陈昂学习的奥术是魔法的理性与智慧的话,那么这个世界巫师们的魔法就是魔法混乱和无序的一面的表现。 那些刚刚觉醒魔力的小巫师最接近正常人,而但他们日渐成长起来之后,血脉中的魔力就会逐渐侵蚀他们的理性,让他们越来越难以理解人类他们所称的麻瓜的一切,因为人类(麻瓜)是受理性支配的。 那些年老的巫师,举止越发越古怪。 他们会食用癞蛤蟆的肝脏,蝙蝠的内脏,鳗鱼的眼睛,会任由自己的外表出现异化,通常是变得更加丑陋和扭曲,指节突出,瘦如枯骨,精神接近疯狂。 当然这些是情况最严重的巫师才会出现的症状,一般情况下,只有最底层那些穷苦的巫师晚年才会变成这样,学习威力强大的黑魔法也会加速这一症状,他们被魔力侵蚀的几乎变异了。 而那些真正底蕴深厚的纯血家族,因为传承的魔法和血统优越的原因,很少在老年之前出现这种变化,魔力侵蚀他们的理性,但魔法又帮助他们减缓这一过程,纯血家族都是优胜劣汰的自然法则和人择的产物,他们的血脉相对稳定,对魔力的侵蚀有抗性,所以他们到老死,也只是看上去有些古怪罢了。他们会谨慎的选择自己的通婚对象,防止血脉出现不良的退化。 即便这样,他们天生血统的魔力也在不断的退化,他们变得越来越弱小。 但对于那些又穷,血统又不好的巫师家族来说,纯血是有资格看不起他们的,甚至把他们视为残渣,陈昂在那些巫师们经常聚会的酒馆中调查发现,大部分非纯血家族,随着年龄的正常都会变成正常人眼中的疯子。 当然魔法部对此视若无睹。 纯血家族的魔法抗性也不是无条件的,一旦精修黑魔法,他们也会出现这种疯癫的趋势。 “泥巴种”这一称呼并不是纯血巫师扭曲的骄傲,而是他们看到那些非纯血,未经过长期筛选的巫师血脉,在老年变得丑陋扭曲,疯癫不堪,开始食用癞蛤蟆、蝙蝠这些腥臭的东西,开始嗜血,精神极度不稳定后,给予这些非纯血的蔑称。 他们认识到,如果让非纯血混淆他们的血脉,就会使他们‘高贵的’血脉退化。 再加上拥有麻瓜血统的巫师在利益上的冲击,使得魔法界对这种魔力侵蚀出现了两种思潮纯血家族的代表伏地魔提出,巫师的伟大来自于血统,血统纯正的巫师魔力强大,优雅从容,而与麻瓜混血的巫师,最终只会变得扭曲和丑陋。 而以邓布利多为首的白巫师则认为,使得巫师变得邪恶和黑暗、疯癫的根源是黑魔法,麻瓜血统的巫师只是对黑魔法抗性比较低。 当然在陈昂看来两方都是蠢货,没有人敢真正提出让巫师变得疯癫的因素是魔法因为那简直在否认整个魔法界的骄傲,巫师骄傲于自己的魔法,他们自认为不凡的全部都在于那些神奇的魔法和强大的魔力,让他们否认魔力,那不是等于否认了他们的全部? 毫无疑问,博金也表现出来那些扭曲,古怪的一面,他在霍格莫德村施加了赤胆忠心咒,但里面又脏又乱,房子破旧不堪,表现出来同破釜酒吧、格里莫广场12号、陋居等完全一致的巫师审美,与霍格莫德村和对角巷的风格惊人的统一。 对于巫师来说,保持整洁和干净,只需要一两个魔咒而已,缔造宏伟而壮观,内部舒适和豪华的居所,也并不困难,魔法足以做到这一切,但他们偏偏就要脏乱和狭小,除了精神有问题还有什么能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