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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飞雪隆冬嫁衣擂鼓(1 / 2)


就这样你走我追的日子足足持续了七八天,一向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景黎骁彻底败下阵来。

在一个凉爽的夜晚,两人在小河边架起篝火,景黎骁打了两只野鸡用竹签子串起来烤的喷喷香。

像个小泥人的熊念慈两只手各抓着一个鸡腿左右开工吃的两腮鼓鼓的,很可爱。

期间景黎骁提出要把她护送回家,她却充耳不闻拍着毛驴的屁股,好像在说你去哪这头毛驴就跟到哪儿。

那天晚上,景黎骁第一次仰天长啸。

那晚过后的第二天,即将进入草原边境的时候,熊家兵器坊的管事从矿洞里往城里走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自家小姐,当即率领随从将景黎骁团团包围,还以为是他挟持了熊念慈。

后来经过一番解释,兵器坊的管事为了感谢景黎骁,赠送了他一匹汗血宝马和一口上等的宝刀,然后便将熊念慈留下。

至此,景黎骁算是摆脱了这个恐怖的女人!

草原的叛乱经过半年之后得以平歇,景黎骁因为冲锋陷阵、首当其冲,斩敌无数,甚至在千军万马之中单枪匹马的将敌方的首领挑于枪头之下,特连升六级。

一路从小旗官、跨越总旗、副把总、把总、副千总、千总,坐到了副守备的位置,手上已经有五千人马可供驱使。

当他凯旋而归,朝廷听闻他的事迹,便打算调他去南方协助还尚在潜龙之时的先皇林汉中剿灭因旱灾而起的叛军。

再由北向南之时,五千余众的大军后边,不知何时就多了一头毛驴。

熊念慈就一身碎花裙坐在上边,那斥候来回穿梭在队伍的首尾。

景黎骁起先并不搭理她,想着等熊家的人发现她了,就会派人抓她回去的,可谁成想,都到南方了,熊家还是没有派人来。

景黎骁在平安镇上的角落里租了一间小院,屋子还没收拾好呢,旁边的那间空院里熊念慈就在闹市里花了五百两银子雇了几十号人收拾院子,在他旁边住下了。

熊念慈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等景黎骁忙完公事回院里的时候,爬上墙头双手托腮看他忙活。

对此,景黎骁持无视态度,全然当她不存在,尽管她常常找准时机抛过来三言两语,气的景黎骁摔门不再出来,耳边尽是她铜铃般的笑声。

南方的叛军很快就被景黎骁平定,他也被林汉中赏识,一封奏表上书,直接升到指挥佥事,手上一下子就有了一万兵马,而从这开始便是景家军的雏形。

以至于后来令天下闻之色变的“明武卒”七成的人都是从这里使出来的。

本来还忧心北境战事的景黎骁,还等待着朝廷的有一调令,可是林中天有自己的打算,这里是他的封地,他不想让景黎骁走。

于是,景黎骁便只得在这里生活上一段时间。

在这时间里,景黎骁每日练兵,钻研兵书,那熊念慈经常翻下墙头,拖了个马扎坐在他身边。

景黎骁年轻的时候酷爱读书,各类书籍都有涉猎,且只要读起来便会视若无睹,着火了都不带知道的。

每每回过神来时,总能看到熊念慈手托香腮在自己身边甜美的笑着。

正所谓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尽管景黎骁这层砂纸可能有些厚,可也抵不住金刚钻使得劲大啊!

一个月的时间里,两个人的感情迅速升温,别看熊念慈干起杂务来笨手笨脚的,可要说算军费支出、后勤改革,那绝对是一等一的好手。

景黎骁手里的兵将,无一不佩服这位把自己将军拿捏死死的姑娘。

何况,熊念慈又从熊家调来了一万副上等的轻甲、马甲,军营里哪个兵丁见了不得老老实实规规矩矩满脸笑容的叫一声:“将军夫人。”

在当年的隆冬,景黎骁和熊念慈举行大婚。

就在两人相互对拜之时,城墙边上金鼓齐鸣,俞国韩金山出奇兵绕过层层关隘,从断崖天堑中觅一条对他们来说的庄康大道,以此打算攻占顺天府,而平安镇是他不可逾越之地。

那晚,大雪纷飞,减缓了援兵的行军速度,城中只有一万军士,而韩金山所率领的不亚于今日虎贲军的精锐足足有三万五千之众,由此可见当年的大明朝的兵制是如何的散漫。

景黎骁身着红色礼服外边披着战甲率领将士将这三万五千精锐阻隔在铁索桥外。

天空灰蒙蒙的没有一丝月光,而天地间唯一的银白色光晕是那经久不息的鹅毛大雪。

蒙住脚踝的厚厚白雪,被飞溅的血水融化,冲天的嘶吼声,斧钺刀枪相撞的声音不绝于缕。

当那城墙上的一抹红色嫁衣的熊念慈飞速的挥动手中的鼓槌敲打那三人高的战鼓之时,整片天地仿佛陡然停滞,唯一流动的只有那咚咚咚的战鼓之声!

随着景黎骁的一声怒吼,明军就如同战神附体一般将俞国的军队打得节节败退。

大雪迷眼,风霜不止,当熊念慈头戴红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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